卫生局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如实反映我市妇幼卫生工作情况,更好地为政府和卫生管理部门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控制组织

1、建立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聘用质控员

县级质控员:*

乡镇街道质控员。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专职妇、儿保医师。

二、建立质量检查制度

1、利用例会相互交流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信息

2、每季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

三、质控内容

1、对妇幼卫生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等。

2、各类报表、卡册填写的正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及数据来源真实性检查(包括原始报表与电脑报表核对)

四、质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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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和村级(居委会)进行质控调查的各级相关数据的原始上报数和漏报数的报表,于每季的后一个月的9日前上报*市妇幼保健院,其它各级质控数据及报告自行存档。

七、奖惩措施

直属医疗单位妇幼卫生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每季通报一次,累计扣分计入年终千分制考核分值,乡镇(街道)卫生院,累计扣分计入公共卫生考核分值,直接与拨款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