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30条措施防控疫情促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2月4日印发《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7个方面提出30条有力措施,持续推动防控工作升级加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
全力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强化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全力以赴支持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防控工作,在防疫药品、物资和医护人员等各方面服从国家统一调度安排,倾力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援助。充分发挥河北在全国产业链中的作用,增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产业供给能力。全力支持保障京津生活必需品等物资供应。认真做好对口支援西藏和新疆防疫工作。
推进京津冀疫情协同防控。完善京津冀疫情协同防控机制,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重点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等方面紧密合作,实施风险预警、工作对接和应急处理,筑牢省域周边、省域内和环京周边疫情防控“三道防线”,以实际行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供给
增加防疫物资供给。建立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在规定限期内购买生产设备、检验检测仪器等进行技术改造,扩大重点物资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将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不停产、不限产,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
保障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强化生活物资储备特别是米面油、食盐、食糖储备监管,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加大重点生活必需品调运和供给。开展打击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措施还提出通过畅通物流运输渠道、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供给。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确保企业职工安全返岗。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科学合理安排企业职工返岗复工计划。加强防控监督指导,全面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完善生产配套条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采购等相关问题,抓好原材料、重要零部件等方面稳供保障,加强产供销等各环节科学匹配,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提前介入,同步开展检验检测、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实现一次性并联快速审批,依法加快急需物资生产资质办理。
我省还将通过强化重点要素保障、开展重点企业帮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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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强化就业服务。对就业形势、农民工流动、人力资源市场等情况进行密切监测和研判,深入评估疫情影响,做好政策储备。组织开展常态化线上招聘和职业技能线上培训,有针对性地向劳动者发布企业开工信息。利用智能化、网络化手段,扩大就业信息推送覆盖面,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衔接。
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推行数字政府“指尖计划”,将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办理需求巨大的便民事项上线“冀时办”。推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与“冀时办”对接,入厅事项能够在“冀时办”中预约办理、提交材料、查询进度。整合43个部门和各市热线,拓展联通京津和雄安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异地受理、同城办理”。
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抓紧实施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等公共服务项目,扎实推进20项民心工程,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