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情况的通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工作要求,在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履行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对制造、散布、传播谣言;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私自营业麻将馆、小旅店、歌厅;

拒不配合防疫检查、不执行交通管制;

收购、贩卖珍贵野生动物;

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全力确保大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全力确保大庆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截至2020年2月8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09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行政案件105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97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3人、行政拘留106人、罚款43人、教育训诫44人,行政处罚企业1家,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法处理网上散布谣言人员49起49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罚款1人、训诫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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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月7日,肇源县居民尹某男利用微博散布谣言称“黑龙江发布的疫情信息虚假”,制造社会恐慌。肇源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尹某男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另外,全市公安机关还对其他44名利用网络散布传播谣言但情节轻微人员,依法给予教育训诫。…(剩余全文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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