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方案剖析
xxx医院进一步改善
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卫医发(201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大力改善环境、优化流程、提升质量、保障安全、促进沟通、建立机制、科技支撑,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总体目标
从2015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到2017年,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实施范围全院各科室
四、重点任务
(一)改善门诊服务,优化就诊环境。
1.优化诊室布局流程。根据门(急)诊患者病种排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层分科分区挂号、收费、候诊。推广门诊“一站式”服务和导医服务。开设简易门诊及与之配套的取药窗口。实行电子排队、叫号。
2.保持环境整洁舒适。做好候诊、就诊区域及各楼层环境卫生保洁,加强卫生间等基础环境管理,保持就医和诊疗环境干净、整洁、安全、舒适。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要求。
3.设置标识清晰醒目。就诊区域在醒目位置设置建筑平面图、科室分布图,完善就诊流程引导系统。诊区各类标牌及指示标识准确、规范、清晰、明了;为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放射源等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
4.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完善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等服务,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纸、笔等便民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设有足够的候诊空间。开设自动取款机、休闲区等服务设施。
5.合理安排专家门诊,推行专家门诊“全日制”。专家门诊要确保诊疗时间,确保诊疗质量,让患者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6.安排好节假日服务。各科室各岗位要合理安排好节假日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提前向社会公布节假日门诊开放时间,满足患者需求,确保医疗安全。
7.着力规范窗口服务。落实首诊负责制,挂号、收费、检查、化验等窗口要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窗口工作人员应提前30分钟挂牌上岗。
(二)改善急诊服务,提升救治能力。
8.及时救治重患。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儿科患者等各类急危重患者,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加强急诊与临床科室间衔接,需住院患者及时收入院治疗。
9.加强急诊力量配备。加强医院急诊科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急诊需求变化规律,合理调配急诊力量,在急诊量较大的夏季、冬季等,配备急诊加强班。急诊科要配齐相应的抢救设施,加强人员培训,对危重患者及时实施救治。
10.落实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防止发生突破道德底线情况,救治完成后及时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报销。
11.加强院前急救、院内急诊医疗信息共享与医疗服务无缝衔接,科系间不得推诿、拒诊急诊患者,院内接到急诊急救信息5-10分到达。
(三)改善住院服务,注重全程管理。
12.完善入出院及转院流程。做好入、出院患者指引,入、出院事项,实行门诊告知或床边告知。做好入、出院手续办理及结算时间预约安排,减少患者等候。加强转院(科)患者的交接,及时传递患者相关信息,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实现转院(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
13.改善住院条件。加强病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探视和陪护制度,为住院患者创造整洁、安宁、安全的住院环境。设立住院服务中心,为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提供陪检等服务。加强医院营养科规范化建设,改善患者膳食质量,提供临床营养服务,确保住院患者饮食科学。
14.做好出院患者随访。落实出院患者随访制度,利用电话、短信、微信、信函、电子邮件及必要的面谈等多种形式开展随访。了解患者健康状况,指导患者服药、就医,开展健康教育。根据患者随访结果,及时改进住院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提高随访率,原则上出院患者一周内随访率分别达到85%和95%以上。
(四)改善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
15.强化护理人力配备。按照责任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床护比平均不低于1:0.4(特、一级护理比例超过30%的病房不低于1:0.5),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达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达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16.深化优质护理服务。2015年底所有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优质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有条件的医院在门(急)诊、手术室、血液透析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医院为患者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和生理、心理、社会需求,对患者实施身心整体护理。
(五)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17.落实患者安全措施。提高患者识别准确性,有效改进医务人员之间的沟通。术前标记手术部位,执行术前核查程序,确保手术部位正确、操作正确、患者正确。加强手卫生,减少医疗相关感染风险。建立相关评估制度,设置防滑、防跌倒设施,降低患者跌倒风险。
18.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大力推行临床路径,2015年底,全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其中30%的出院患者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到2017年底,上述比例分别达到50%。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实现患者明白就医,努力控制医疗费用。
19.加强合理用药。强化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倡导减少或取消门诊输液,减少用药不良反应。运用处方负面清单、处方点评等形式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2017年底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其他类别医院达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指标。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推行个体化用药,降低患者用药损害。
20.推广检查结果互认。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只要检验检查结果可靠、临床确认不需再次检验检查的项目在全市范围内二级以上医院间实行同级互认。到2017年,实现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各地根据国家标准,设置独立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影像检查等机构,利用远程医疗手段为基层医疗机构和就诊患者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21.诚信诊疗收费。规范实施院务公开,切实维护患者的知情权,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医疗机构所有服务项目、药品及价格应在医院醒目位置全部公示。鼓励医疗机构利用手机等移动设备或其他信息化手段,为患者提供就诊项目、药品、单价、总费用等每日查询服务,实现明白、合规收费。逐步扩大实施单病种支付范围,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助力深化改革,协同推进。要将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同步推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要通过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等各项改革措施,为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改善服务与深化改革互相助力、互相促进。
(三)强化协调配合,整体联动。要加强与医保、价格、财务、宣传等有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争取部门间的支持与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为落实行动计划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宣传指导,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落实行动计划的监督与指导,要发掘、树立先进典型作,以此带动全院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和改善医疗服务各项措施,进而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