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利用并举,全力推进我市古村落旅游[5篇范文]
保护与利用并举,全力推进我市古村落旅游
近年来,以访古探幽休闲为主要目的的古村落旅游逐渐兴起,成为现代都市人青睐的旅游方式之一。我市古村落数量多,分布区域广,历史文化价值高。其中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7个(培田村、三洲村、中心村、芷溪村、竹贯村、中复村、东洋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0个(初溪村、璧洲村、社前村、西田村、上山村、营仑村、丁黄村、水头村、彭坊村、汤屋村),中国传统村落33个,福建省首批传统村落29个。这些古村落山水风光与人文底蕴兼备,形成时期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较高的保护利用价值,也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发展,培田古民居、洪坑土楼群、初溪土楼群等古村落已成为我市旅游的一张名片。我市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大力发展古村落旅游,推动旅游产业大发展。
二、我市古村落保护利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资金缺口巨大。对古村落的利用必须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这是根本目的,也是利用的前提。古村落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古建筑收购维修、环境整治、日常维护等资金需求量十分庞大。古村落所在的乡镇和村财力有限,市县财政尚未设立专项保护经费,资金的匮乏,严重制约了保护利用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古建保护艰难。古建筑是古村落的根,我市古村落内的古建筑大多年久失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法定要求,古建筑
1维修由产权人负责,而古村落中的古建筑基本是私有产权,保护难度大,古村落内许多古建筑正面临坍塌灭失危险。
三是规划编制滞后或脱节。目前全市仅完成培田村等7个历史文化名村及17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大部分乡镇重申报轻规划编制,有的历史文化名村已公布多年仍未开展编制保护规划。有些古村落编制了旅游开发规划,但与古村落保护规划未同步规划,相互脱节。
四是发展模式单调。目前已开发利用的古村旅游模式停留在低层次的观光游览、农家餐饮层面,村民自发经营活动的理念模式陈旧,缺乏组织、缺乏特色,无法吸引中高端人群,也形不成完整的产业链。据统计,古村落旅游产值目前仅占我市旅游产值的。%。
三、我市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建议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
随着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深入推进,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尤显重要。建议实行市县领导挂钩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相关职能部门要共同参与、一线督查、全程协调,强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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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到省市政策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可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建议:一是规划建设古村落安置区,加快实施古建筑置换收购。为使置换出的古建筑产权人能得到妥善安置,建议统筹全市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古村安置用地需求;二是加大私有古建维修扶持,加大抢救性保护力度,建立古建所有权人维修补贴制度,针对不愿置换的村民,在古村落保护经费中设立日常养护项目,对濒危古建筑进行临时性抢险维护,做到不塌不漏,待条件成熟再进行整体收购维修;三是研究制定针对古村落的税收优惠、租金优惠等扶持政策,加强引智引才。吸引有创意、有实力的社会团体、个人与村民协商租赁古建筑。充分发挥其创新活力,在古村中设立适应现代人需求的文旅产业,在提升产业层次的同时,提升经营者和村民的收入。
(六)理顺关系,合作共赢
为避免古村落多头管理弊端,理顺开发公司、旅游公司、村集体、民资、村民等多方利益,建议创新模式、理顺关系。由开发公司、旅游公司、村集体等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整合村内古建筑和闲置民房资源,由公司统一设计、装修、管理、经营,通过协议使各方形成利益共同体,按职行事、按股分成。同时,古村落保护利用可比照政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引进ppp公私合营理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