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要经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

二、图书馆(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分类表》标准,书刊著录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标准和要求。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

六、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七、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目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八、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做好图书馆(室)藏书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长期外出或调离,必须移交手续,账物清楚后方能离校。学生离校前要办理归还图书的手续。

第二篇:图书馆(室)管理制度附:图书馆(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图书馆工作人员应爱岗敬业,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为读者服务,做到文明礼貌。做好宣传辅导工作,积极向读者推荐新书。

2、认真做好图书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加工、排架、外借、保管、清点等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上述工作进行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3、及时对新到馆的图书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必须由采购人员及图书管理人员共同在购书单据和验收单上签名。采购人员凭购书单据及验收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图书管理人员需对新到的图书加盖馆藏章,馆藏章盖在书名页适当的位置上和本馆规定的暗页上。

4、对每批新到的图书要进行总结登记和个别登记,对每批注销的图书要进行注销登记。总结登记登入“图书总结登记薄”,个别登记登入“图书财产登记薄”,这两种帐都应逐册编号,妥善保存。

5、本馆采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馆、中小学馆版)进行分类,分编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分类法。分类必须按程序进行,做到正确分类,不出现重号,同版本书不得出现异号,如有差错要及时改正。

6、本馆著录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著录要准确、规范,字迹要端正、清楚,索书号、登记号要准确无误。

7、中学馆采用卡片式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小学馆采用卡片式书名目录(村完小可采用活页式书名目录)。每种目录制作二套,一套作为公务目录,供内部使用,另一套作为读者目录,供读者查找图书用。卡片或目录应进目录柜。

8、书标和书袋要按指定部位粘贴,做到既牢固又美观,加工不合格的图书一律不准上架。

9、本馆采用分类排架法。加工好的图书要及时上架,上架时看清分类号、种次号,按类号排列顺序上架,不得错架。图书排列上架要公紧适度,必要时使用书立,以防倒架。

10、坚持按规定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借书时,将书卡夹在借书证内,按借书证号码顺序一并放入出纳台中。还书时,按借书证号码顺序找出书卡,经与所还图书核对无误后,注销归还把书卡插回原书袋里,并将图书插回原位。

11、保持藏书室、阅览室清洁、整齐,经常打扫卫生。严禁在藏书室内吸烟,禁止带易燃、易爆品和食品进入藏书室,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和通风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水、电,确保藏书室安全。非图书馆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藏书室。

12、每隔三年应对馆藏图书进行一次清点,做到图书、目录、财产帐都相符

二、读者借书须知

1、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每人限借图书两册,读者借书不能进藏书室。

2、所借图书借期教师为一个月,学生为半个月,教师用教学参考书借期可为一学期,过期不还者需交滞纳金,每超过一天交0.5元。

3、借书时先查目录(中学馆为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小学馆为书名目录),然后填写索书单,将索书单和借书证一并交给工作人员登记,借书证存于图书外借处,还书时归还本人。

4、工具书、地图、内部孤本书一般不予外借,特殊需要可经馆长(主任)批准,限期3-10天。

5、取书时要仔细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所借原书不得批划、撕毁、污损和遗失,如发生此情况要根据本馆规定赔偿。

6、本馆借书时间学生为星期一至五上午,教师为星期一至五全天,其他时间不办理外借手续。

7、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挂失,并在校内张贴“寻物启示”寻找,确系丢失者可以在“寻物启示”张贴十天后向图书馆申请补发新证,发证所需工本费由本人承担。

三、阅览室规则

1、本室系开架闭架相结合阅览室,主要备有报纸、期刊和一般工具书及教学参考书。

2、本室的报纸、一般当月期刊、为开架阅览,读者可自行查阅,阅后放回原处。

3、本室的过期报刊、“热门”期刊、工具书及教学参考书为闭架,读者可凭学生证、工作证或借书证作抵押向管理人员借阅,并只能在阅览室阅读,阅后立即归还。

4、爱护书刊资料,保持书刊整洁,不得撕毁和污损,违犯者按本馆规定赔偿。

5、个人书包和书刊放在指定地点,不准带入室内。

6、提倡文明礼貌,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大声喧哗。7、室内禁止吸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不准穿拖鞋。

四、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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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十一、加强图书馆(室)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室)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书,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教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持

十二、教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离校时均须要求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