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标准化窗口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喀地工商33)

【发布单位】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

工商市字[1996]第136号【发布日期】

1996-05-20【生效日期】

1996-05-20【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6]第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日

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改善和逐步提高,人们对保健食品的需求逐年增长,保健食品行业亦得到迅速发展,满足了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据不完全统计,到1994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已达到3000家,年产值约300亿元,每年向国家上缴利税10亿元。但是,由于保健食品生产有关的技术措施不够完善,立法滞后,加之部分生产和销售企业盲目追求高利,导致市场混乱,出现不少问题,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产品质量低劣;广告宣传名不符实、虚假夸大;审批管理混乱,不少厂家不具备生产条件也得到了生产许可证等等,严重影响了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的正常发展,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拟在今年6-8月份,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保健食品为重点的治理整顿。

一、整治的目标

通过有重点的检查,查处一批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规范、净化保健食品市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还要通过检查整治行为,宣传推广名优产品,扶持名优企业发展,促进保健食品质量的提高。

二、整治的内容

这次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工作,要在生产、流通、储运等各个环节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一)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保健食品产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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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座谈,商讨扶优罚劣、促进保健食品生产有序发展的措施。组成联合检查组,在一些大中城市,对全国销量较大的部分保健食品进行抽检,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请各省于6月上旬和8月中旬分别将保健食品市场整治实施方案、调查摸底情况、工作总结和查处的典型案件材料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