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商务局一岗双责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局长对全局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科室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局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党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科室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科室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党组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科室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局长每年要与全院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二级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科室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领导与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局长汇报。

第十一条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奖励:党组班子成员奖励1200元;二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奖励1000元、副职奖励800元。

第十二条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100元

第十三条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的,以院党组研究的决定或有关科室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第二篇: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一岗双责制度

一、严格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及具体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二、站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履行法人的职责,全面负责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专项经费。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4、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每季度至少督促检查一次全站的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重视消防工作,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

6、制定全站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救援体系,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站职工安全意识及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一岗双责制度。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主持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定期公布全站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

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如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区交通局和其它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实施抢救,减少损失,落实事故的处理决定和善后工作

三、分管理安全的副站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2、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加强督促检查,掌控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情况,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3、组织安全检查工作,责令安全部门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4、组织开展“春运”、“黄金周”、“汛期”、“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负责具体实施“行包安检”、“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消防”、“内保”、“综治”、“防汛”“卫生防疫”等方面安全管理

工作。

6、加强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做好人车分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启动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预案

四、分管其他工作的副站长必须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作,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针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沟通,研究、制定办法和采取措施,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及时完成第一责任人交办的安全工作

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安全检

查,协调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赶赴现场,配合第

一、二责任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工作

五、安保股股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全站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与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相关部门的安全法规、文件以及站上制定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做好全站安全、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卫生防疫工作

2、在第一责任人及第二责任人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站上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治安状况,根据局安全科、行管部门以及站上的各项要求,制订完善全站安全生产、综治、内保、消防、防汛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各岗

位人员认真履职,确保站内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和事故苗头及时处理、汇报。

4、指导、监督检查各驻站单位及租赁业户的安全工作,督促其安全生产,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篇:一岗双责制度思南县国土资源局基层党建工作

“一岗双责”制度

为强化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根据铜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通知》(铜党建发〔2012〕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思南县国土资源局“一岗双责”制度。

一、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抓好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是一种双重的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机关党委书记为基层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局党组其他成员为基层党建工作协管责任人。

(一)局党组书记职责

1、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的部署,统筹规划本系统党建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党建工作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努力实现以党建工作的创先争优带动全局各项工作的创先争优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承担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抓好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局党组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对本局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每年向向县委书面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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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三、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四、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