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日常监管内容,为了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确保畜禽投入品的可追溯性,从而保障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建立健全养殖场投入品台账,制定本制度。
1、饲料添加剂、预混料、生物制品、生化制品的采购、使用,在兽医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2、使用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应来源于非疫区,无腐烂变质,未受农药或某些病原体污染,符合gb13078新版《饲料卫生标准》。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兽药及饲料药物添加剂,严禁采购,使用未经兽药药政部门批准的或过期、失效的产品。
4、实施处方用药,处方内容包括。要用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管的职业兽医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并接受动物防疫机构的检查和指导。
5、加强对生产环境、水质、饲料、用药等生产环节有害物质残留的管理和监控,通过定期接受政府部门的抽检、送检或有条件的自检等方式,严格控制或杜绝违禁物品、有毒有害物质和药物残留。
6、投入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
7、采购的药品及疫苗必须是有“gmp”批文,符号国家认证厂家生产的药品、疫苗;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采购时要严格质量检查,查验相关证明,防止购入劣质投入品。
8、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购进记录包括。名称、规格(剂型)、数量、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日期。出库时要详细填写品种、规格(剂型)、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使用去向。拌料用的药品或添加剂,需在执业兽医的指导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药品的使用应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人为造成的过期失效。
注。投入品购进、使用记录必须真实有效,并保存不得少于二年。
第二篇: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了达到科学合理选用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种子管理使用制度。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种子来源,购买和使用的种子必须具备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引进种子必须有检疫证明;有专门的种子仓库和保管人员,种子应有详细的进库、出库记录;过期种子应及时清理。
二、农药管理使用制度。农药使用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在生产中不得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在农作物上使用的农药;设立专门的农药仓库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应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情报,指导用药,做到适时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提高药效,严格掌握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的记录,配合检测部门严格防止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
三、化肥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肥料合理使用准则,根据作物生长需要平衡施肥,施用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及配合使用配比合理的无机复合肥。施肥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以多元素肥料为主,单元素肥料为辅;以基肥为主,追肥为辅;肥料应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贮存;避免因环境因素造成肥力损失和环境污染;外来肥料必须“三证”齐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垃圾;及时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
第三篇:通山县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情况汇报通山县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情况汇报
饲料和兽药是畜禽养殖主要的投入品,也是决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为推进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畜禽产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从经营、使用两个环节实现对畜禽养殖所需饲料、兽药进行了全过程监管。
一、对经营环节的监管
加强饲料兽药经营市场监管力度、实行饲料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饲料兽药禁止入市,特别是禁用饲料兽药的查处力度,对不法分子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从源头上确保饲料、兽药质量安全。
1、深入开展以“瘦肉精”、“饲料兽药残留抽检”整治为重点的饲料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强化例行抽检、监测的基础上,对全县的兽药饲料经营门店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经销假劣、过期以及抽检不合格的饲料兽药行为,并督促饲料兽药经营门店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健全各项登记,完善购销台账。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4次,执法人员85人次,立案4起,并进行公开;检查饲料兽药经营门店4个次。经检查,发现销售假劣、过期兽药145盒,进行收缴焚烧处理。
2、开展采样工作。配合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先后开展抽检和送检活动,共抽检了饲料、饲料添加剂、猪尿等样品,用于兽药残留、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监测。其中兽药.药3批次十余个品种、饲料3批次十余个品种、鸡蛋2批份、猪尿240批次,送检尿样、兽药、饲料达20多次,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监测结果也全部合格。
二、养殖环节监管
抓好养殖环节全程监管工作。按照《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养殖环节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养殖户不使用禁药、假药、人药的意识,使之转化为自觉行动。对规模养殖场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监督,严把规模养殖场户对饲料兽药的使用行为规范关。一是印发养殖场规范养殖明白纸和发放宣传手册,并与养殖场签订监管责任书和承诺书,引导养殖业主自觉遵守执行无公害畜牧业生产技术规程,全年共发放明白纸、宣传手册150余份。二是继续强化“兽医诊疗许可证”的监管,严格实行处方制度,凭兽药处方购买兽药。三是定期和不定期对养殖场户兽药房、饲料间进行巡查,督查养殖场完善各类台账和养殖档案,严格执行休药期,做到有据可查,为实现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奠定基础。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78次,执法人员230人次,发现一起人药兽用行为并进行处理。督查养殖户做到规范用料和规范用药。
通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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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推广未依照本制度评审并批准的畜禽品种的;
(四)销售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种畜系谱的;
九、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畜禽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