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单用途预付卡检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5号)、《商务部办公厅贯彻落实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商办秩函[2012]876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商贸【2012】11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专项检查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各地发卡企业对国办发[2012]25号和商办秩函[2012]876号文件的落实情况,推动发卡企业建立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同时,指导、督促各相关企业做好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我市使用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超市、大型餐饮、美容、保健、洗浴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等发行规模大、用卡占比高、消费数量多的重点发卡企业。
(二)检查内容。发卡企业对实名登记、限额发行和非现金购卡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发卡企业的单用途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系统保障、资金管理、有效期设置等方面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从月26日—月30日结束。其中,月26日—月28日制定检查方案和宣传培训阶段,月29日—月8日为发卡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月9日—月14日为商务局组织检查阶段,月15日日—月20日为市商务局抽查阶段,月21日—30日为迎接省商务厅抽查阶段。
四、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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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召开座谈会。商务局将与全市范围内的发卡企业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单用途预付卡市场存在的问题,听取下一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检查情况反馈及处置
对未落实相关制度的发卡企业,商务局将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尽快完善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业务;对不配合检查工作或拒不执行相关制度的违规发卡企业,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并列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发卡企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