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分工负责制度

村干部的分工由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和每个干部的素质状况,统筹考虑,确定分工,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

二、考勤制度

村干部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考勤由包村领导负责,镇党委不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汇总,半年评比一次。对没有完成出勤天数的,每少一天扣除一天工资,年终从绩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三、工作制度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脱岗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做群众工作,不脱离群众

3、处事公道正派,作风严谨,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

4、正确行使党员、村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廉洁自律,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5、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6、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任务

四、财务制度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制度,从县级部门争取的资金必须交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纳入“村财镇管”,对违规责任人严肃查处。

五、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救灾救济及相关惠农资金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对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进度情况必须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签字入档归案。

六、值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

2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5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七、为民服务代办制度

认真履行为民服务职责,坚持便民高效、公开公正、依法合规、无偿服务的原则,为群众提供党务类、政务类、经济发展类、社会生活类以及其他服务类代理服务,对直接能办结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直接办理能代理的,要全手续,代理办理;对不能代理办的,说明理由,讲明条件,指导办理。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办人。

八、请销假制度

村干部因私外出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村“两委会”一般干部向支部书记请假,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因私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请假,3天以内向联村领导请假,3天以上由联村领导填注意见,由镇党委审批。

九、安全制度

村干部在履行职责办理村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安全,不能发生任何人身安全事故。严禁在办理村务时喝酒、赌博、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发生。

十、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镇上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十

一、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及缺席。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臵下一阶段工作

十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离任时,由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和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三、“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

4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十

四、责任追究制度

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违反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对集体资产、资金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的;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不解决或久拖不解决的;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霸道,方法简单粗暴,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有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发上访或造成事态扩大的。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罢免、撤职等处理;对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辞职制度

5村干部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三种类型。

(一)自愿辞职

1、村干部由于能力、身体及不能发挥专长等原因,要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提出辞职

2、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自愿辞职,由本人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镇党委在接到申请后15天内作出接受与否的答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社干部自愿辞职,由本人书面申请,村党组织研究答复

(二)引咎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引咎辞职:(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

(2)因盲目决策或违反决策程序给集体和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

(3)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恶性事

件的;

(4)个人品德、行为不端,或发生其它与领导干部身份不

相符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符合上述四种对象的村干部,应主动向镇党委递交引咎辞职申请,镇党委在接书面申请后15天内作出答复

(三)责令辞职

1、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责令辞职;

(1)在全镇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处于全镇末位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6(2)连续两年不完成镇下达的主要任务的行政村党组织书记;

(3)群众公认度低,干部考察民主测评结果连续两年不称职率超过30%,且测评结果与组织考察掌握的情况一致的;

(4)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的;(5)符合引咎辞职条件,而本人不主动递交辞职申请的。

2、责令辞职由镇党委根据考核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下发书面通知

3、责令辞职的村干部在接到通知的15天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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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2、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

务谋取非法权益;

4、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6、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7、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8、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0、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第二篇:村干部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

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第三篇:村干部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制度目录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三、村干部坐班制度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六、村务公开制度

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八、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学习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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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峰村党支部、村民委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