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与思考

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对待试点中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工作粗放,农民参合顾虑多。在一些地方,部分基层干部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有的采取上门收取的办法,有的采取代交的办法,工作简单粗放,农民误以为又是乡村干部变相收钱捞好处,效果不是很好。据调查,在一些地方,大多数农户是被乡村干部动员参加的。不少农民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采取观望、等待,甚至不信任态度。参保的农民担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各项政策能不能真正兑现,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私分,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出现不公开、不公平现象等。

二是县级财政的压力越来越大。按现有方案,县级财政对每个参保对象要承担一定的补助资金,县市每年要拿出几百万资金用于合作医疗配套。县级财政的这笔支出,加上县乡两级合作医疗工作机构运转的支出,使县级财政多了一项巨大的支出项目,而且这项支出是刚性的。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县,特别国家级贫困县,每年再拿出几百万配套资金,困难就更大。可以相信,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县级财政的压力将越来越大。

三是一些规定不够合理,缺少吸引力。最主要的,一是受益面窄,该覆盖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没有覆盖到。农村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般是家庭主要劳力有病,主要患胃溃疡、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或“小病”,需要经常服药治疗、开销大,而目前他们受益不大。二是补助标准过低,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普遍存在保险系数过于保守,统筹资金使用比例过低,住院补偿的受益面太窄,患者得到补偿数额也很少,远远达不到农民的要求。三是部分人群参合难。普遍存在五保户、特困户无钱交纳,因建设征地转非农业户口的农民,部分买户口而农转非的人员,现在既没有资格参加城镇医保,又不属农村合作医疗范围。

四是基金管理潜存危险。一些试点县(市)仍未严格执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的基金结算办法。出现部分医院发生不合理用药,延长住院时间,克扣、拖欠补偿费用,冒名住院等问题,暴露了资金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对基金的安全,多数参保农户表示担心。

五是经办、卫生等机构服务能力较弱。一些地方经办机构编制没有落实,人员没有全部到位,经费严重不足,经办机构还没有实行计算机联网服务。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条件差、医疗水平低,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高,不少项目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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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资金安全运行的科学机制。医保资金是农民的“救命钱”、“保命钱”,一定要管好用好,决不能再重复老百姓所担心的“文件上一个样,实行起来变了样”。一要健全管理监督组织,建立完善资金封闭运行体系,实行筹钱、管钱、用钱的分离和有效监督,保证参合农民得到优质实惠的医疗服务和及时公正的补偿二要建立健全各级经办机构,选好用好培训好管理人员,并要加强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在组建合医办时要解决好人员、编制和经费,为他们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三要加强审计和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真正取信于民。要切实实施简便的报帐手续,实行一次服务”或“二次服务”,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

五、加强投入,增强农村经办、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要通过国债资金、卫生基金等方式,加大对乡镇定点医院医疗设备的投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完成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药品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对农民的吸引力。要从医科院校每年分配一些本科生到乡镇卫生院,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解决乡镇农民缺医少药问题。乡村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主动进村入户开展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使农民早防早治,减少大病机率。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行药品招标采购,禁止伪劣药品流入农村市场。对农民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使用医疗基金。

六、目前需要解决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农民的筹资标准(富饶县市可以多一点,贫困县则可以少一点),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报线,提高封顶线,不断调整和完善试点方案二要降低起付门槛,扩大补偿范围,对慢性病、住院分娩、人身事故等应列入补偿范围。合理提高分级分段报销比例,实行二次补偿。积极探索大额为主,兼顾小额的医疗费用补偿方式,尽可能大病大补,小病小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合理设置统筹基金与家庭账户,允许家庭账户支付门诊费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