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旅游建设规划的建议
一、规划的思路
规划是指导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行动纲领,其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直接对规划的实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湖南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休闲农业的规划工作,于2008年已编制完成了《湖南省休闲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但该规划对产业发展、劳动力转移、农民技能培训、规避假日经济等方面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是涉及休闲旅游者的休闲旅游活动与其环境间相互关系的规划,它是应用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将休闲旅游者的休闲旅游活动和环境特性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休闲旅游行动在空间环境上的合理布局。做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划,要贯彻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思想,在编制规划时必须对休闲旅游区的地质资源、农业自然资源和涉及环境质量的各类资源进行认真的调查,以便针对开展休闲旅游活动所带来的环境损害进行足够的准备,并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少污染源。
笔者认为要使规划成为指导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不仅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趋势、符合农业多功能拓展的需求、符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期,符合规划实施主体(企业或协会或农民)的意愿,而且还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前瞻性和农业产业项目的支撑。
从湖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来看,其最大的问题是实施主体的效益不高,缺乏可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效益低下限制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提高其实施主体的效益就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最重要的内容,而提高效益的关键是发展新型的、适当的、具有当地特色的绿色环保产业。同时还要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覆盖面,转移一定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培训农民使之成为合格的、优秀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从业者,与此同时加大同旅游部门、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合理规避假日经济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带来的冲击。
从湖南省的地域分布来看,湖南地域差异明显,域内地形地貌、自然资源、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交通区位、经济条件等差别很大。这就使不同地域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应具有各自特色,特别是作为支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发展的产业规划要符合当地特色。
通过以上分析和大量的调查、考证,笔者认为湖南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不仅仅只是某个项目的规划,而是一个复杂的规划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体现省-市-县-乡或村四级规划层次,它还要包括产业发展规划、基础公共设施规划、社会保障规划等内容。因而该规划体系至少包括省-市-县-乡或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专题规划等五个方面的规划,这里只讨论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规划中产业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没有产业的支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只是一句空话。产业发展规划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最难的地方;而如何确定产业又是产业发展规划当中最重要的部分。产业的确定不仅要依据国家的相关产业发展政策,还要分析当地的资源条件、区位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已形成的产业优势,避免产业雷同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要规划选择具有当地特色的、新型的、绿色环保产业。产业确定后,还要规划合理的、具有一定操作性的促进产业发展的经营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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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提高实施主体在规划中的参与度
企业或协会或农民是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主体,规划要落到实处,需要得到规划实施主体的认可,关键在于提高实施主体在规划中的参与度。
一是规划编制人员要充分了解规划实施主体的需要,并在规划中体现这些要求;二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多征求他们的意见,其规划方案要经过多重反馈、多次讨论确定;三是规划完成后要进行公示,让更多的干群了解规划,并监督规划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