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方案2019
第一篇:xx县“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方案2019xx县“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部门联动、系统治理,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河流沿岸绿化和林地、湿地保护,推进绿色xx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林业干部职工以及广大群众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切实维护林区、库区安全稳定。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打击破坏湿地资源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巩固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我县湿地资源和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全面改善河流水质和水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河流沿岸造林绿化,对水源地及沿河两岸低产低效林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更新造林、补植补造、抚育改造和封山育林,改善现有林分结构,增加森林植被,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涵养水源能力。
(二)结合当前开展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包括征占用湿地)、开垦围垦湿地、填埋湿地、向湿地排污等违法行为。
(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天网”、投毒等危害候鸟安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严厉打击力度; 依法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猎杀、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和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以及制品的行为。
(四)完善森林资源监管检查机制,开展生态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对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重拳出击,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相关股室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股室:林政稽查管理大队)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1月)。主要任务是根据河长制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加强河流沿岸造林绿化工作,对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点打击,全力做好整治工作。(责任股室:野保办、乡镇林业管理中心、林政稽查刮管理大队)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主要任务是对此次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分析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今后的工作目标和对策,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我局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 分管领导及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股、林政资源股、造林经营股、政策法规股、林政稽查管理大队、绿化办、野保办以及森林资源与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xx省湿地保护条例》《xx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保护湿地、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推进“清河行动”林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开展整治。积极做好沿河两岸造林绿化工作,对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湿地以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从严进行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认真组织生态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篇:2017清河行动专项整治方案2017年“清河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保护生态环境,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包括深入开展江河“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染源为主要内容,以“清洁河流,清除河道,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整治江河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水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维护江河健康生命,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二、行动内容及任务要求
1.工矿企业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以芦稿林工业园区河流沿线等为主要监管区域,重点整治洗矿企业,确保环境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到位,污染企业按时整改到位,违规建设项目全面清理到位。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拆除主体设备,使其不能恢复生产;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2.农村环境(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分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整治两项行动。
其中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内容为。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标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模式完成农村存量垃圾集中治理。建立由镇“清河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的镇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确保路边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水面基本没有漂浮垃圾、村边基本没有成堆垃圾、门前基本没有零散垃圾。使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内容为。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模式,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沟渠、管网建设、设置沉淀、过滤、氧化、生物处理塘进行初步处理后排放,减少对水体污染。改变乱倒乱排的陋习,避免对农村池塘、水渠的污染,保护农村水环境。
3.船舶港口污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港口及河道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头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违法违规处置垃圾等问题。
4.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保护资源环境,不得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依法清理取缔机动捕渔具、电捕网、机动底拖网和“绝户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江河电、毒、炸鱼违法行为等。
5.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了解掌握全县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通过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措施,有效提高化肥、农药的使用效率,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量,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7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25%以上。
三、职责分工
根据《芦稿镇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在全镇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河行动”。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明确如下:
1.镇综治办牵头组织对船舶港口及河道作业扬尘、废污水排放、干散货码头粉尘、船舶污染物、生活污水和违法违规处置垃圾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2.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3.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工矿企业水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4.镇农林水办牵头组织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行动、全县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配合)。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
加强江河保护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2017年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统一实施“清河行动”,旨在解决江河管理、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方面积疾多年、久拖未除的重点难点问题。按以下步骤及时间要求开展2017年“清河行动”:
6月。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河行动”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等政策信息,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7月。镇“清河行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按流域分别列出问题清单报镇河长办备案。
8月。对应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各村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辖区分流域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
9月-11月。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清河行动”集中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2月。总结表彰对各村“清河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排2018年度“清河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清河行动”作为2017年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内容,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对“清河行动”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职人员,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清河行动”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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