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工商执法办案中的几个问题00

工商所所处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第一线的位置,决定了它是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商所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而工商所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高低则体现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办案中,案子办得快不快、准不准、质量高不高,体现着基层工商工作的水平,也影响着整个工商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本文就基层执法机关如何掌握办案技巧,提高执法技能谈点看法。

第一步,以理服人。发现案源后,经过线索初查和案前调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监控好发案现场,充分调查取证,收集所有证据,将违法事实先抓到手,掌握办案主动权,不给违法嫌疑人和说情人以可乘之机。在作出处罚时,办案人员对违法嫌疑人晓之以理,告知其违法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摆事实,讲道理。同时执法者要告诉违法嫌疑人在自由裁量上,已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了适当的考虑,让违法嫌疑人在感情上易于接受,达到事实、法理、道理和情理上的融合,尽量使违法者能够自愿接受处罚,达到“以理服人”的效果。而要真正达到“以理服人”的效果就必须认真抓住5个重点环节:

1、线索。掌握线索,发现案源,是工商机关立案查处违法案件的基础,要办案就必须首先重视掌握线索,发现案源。要通过初查、分析、筛选、排队,对一个个线索按轻重缓急作出处置。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尽快进入立案程序。

2、初查。办案单位所掌握的线索,应由专人集中登记管理,了解是否真有违法事实发生,是何种违法行为,违法事实的发生地在何处,是否在管辖的行政职权范围内,以及该违法行为是否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等。线索初查应当注意保密,注意工作方法。初查中,可以先收集资料,经过现场暗访再进行现场检查,随之询问当事人。办案人员在初查中发现紧急情况的,应当在采取措施的同时,立即向领导报告,以免贻误战机。

3、立案。立案,即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确认该案件成立。除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处罚案件以外,工商机关决定对某一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调查处理之前,均应立案,遇紧急情况时,可一边采取措施一边报告,补办立案手续。只有经过正式审批立案的案件,才能保证此后一系列具体检查、询问、采取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立案的条件是确有违法事实发生,而且需要依法处罚。凡经初查,办案单位认定符合立案条件的,就应立即上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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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以法服人。当“理服”受到抵制时,办案单位要按程序送达处罚决定书,当场告知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严重后果,使违法嫌疑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执行处罚决定。

第三步,以强制力服人。在“理服”、“法服”仍不能使违法者接受处罚的情况下,则要依法采取查封、冻结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强制(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xiexiebang.com查看)违法者接受处罚,维护法律尊严,达到以“强制力服人”的效果。

综上所述,用理服、法服、力服“三服”法办案,从立案、检查、取证到执行处罚决定,环环相扣,依程序进行。其核心是“服”字,重点让违法者心服口服。因其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为基础,必然能够让群众及司法机关信服,经得起监督。“理服”是成功办案的基础;“法服”是成功办案的关键,在操作上强调及时送审批准,使处罚决定成为事实;力服是成功办案的保证,在操作上强调采取强制措施,“该出手时就出手”。必要时借助法院、公安机关的力量,维护法律尊严。总之,“三服”法既有技巧又讲原则,必然对提高基层工商办案效率和质量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