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净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树立城市文明形象。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县城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秩序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指针,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在县城区联合整治机动三
(四)轮车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妨碍群众安全出行、污损城市街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树立遵章守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城市形象,为创建文明县城建设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联合整治,县城区车辆行驶、停放有序,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种交通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城区内乘座非法营运车辆人员明显减少。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各相关工作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县城交通秩序根本好转。
三、整治时间及区域
本次整治活动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重点整治区域为县城区凤凰路全线、大鹏路、云龙路、玉兰路、银杏路、金桂路、雪松路、海棠路全线。
四、整治任务
(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二)行人不走人行道,过街不走人行横道及随意乘座非法营
运车辆行为。
(三)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超员超载、超速猛拐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四)营运车辆站外揽客,不进站经营。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差的行为。
五、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法制办、维稳办、财
政局、信访办及易俗河各街道、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交通局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此次整治工作具体的联络、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情况收集和数据统计上报。此次整治工作由交通局牵头,并从公安局、交警大队、城管局、综治办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采取不定时、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整治工作及对不文明市名的劝导工作。
六、整治措施
(一)、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明办、交通、城管等部门配合。
1、报社、电台、电视台、县网等新闻媒体定期宣传交通法规。
在县城各主要路段、路口醒目处和人员出入多的地方广泛张贴“公
开信”。“公开信”内容从四个方面分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及乘座三轮车的危害:一是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未经过客运职业技能培训,即使有驾驶证,但也是新手居多,有的甚至无证驾驶;二是非法营运车辆未经综合性能安全检测,车辆技术状况较差,安全隐患严重;三是当前查处非法营运力度较大,驾驶员为了逃避检查,往往要开快车且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非法营运三轮车辆,特别是三轮车均未投保乘客险,万一发生事故,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车主往往逃之夭夭。长期以来,非法营运车辆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乘客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残而得不到赔偿的事例举不胜举。为此,要求广大市民为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县有线电视台和县网对“公开信”反复进行播报。
2、县文明办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在近期组织一次以“我承诺我带头—遵章守纪、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签名活动,由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等进行宣誓、签名。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整治非法营运,共同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3、召开各类型的动员会议,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上好一堂生动的交通事故课,使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县城交通秩序,人员出行乘坐交通安全系数高的出租车及公交车。并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
4、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企业的管理,召开好对出租车驾驶员、公交车驾驶员的教育工作会,要求出租车必须严格按规定停车候客,不得进入上、下车站喊客,扰乱客运市场。要求公交车司机不得有闯红灯现象,不得在行驶中开车门,马路中间停车,不进站上、下客,开车途中打电话;售票员讲粗话,脏话,服务不热情现象。同时,在营运过程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坑客和宰客。
(二)、由交警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综治办及各社区配合,成立执法小组,对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和打击。
1、打破常规,各执法小组采取错时错位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巡逻过程中,将巡逻范围延伸到人员流量大、车辆出入多的地方,严防各种车辆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特别是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改变执勤方式,加强执勤落实,合理安排执法人员,保证双休日、下班时间人员、车辆出入高峰期有执法人员上路巡逻执勤,做到重要时段、重要路段不失管、不失控。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管重罚,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对各种手续不齐、证照不清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处罚,特别是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决不手软和姑息迁就。充分利用各社区、居委会的协管员协助交警上路执勤纠章,重点纠正各种车辆乱停乱行、行人行走不走人行道、过街不过斑马线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对交通协管员查获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在执勤纠章过程中表现积极,
认真负责的协管员适当进行物质鼓励,提高工作积极性,增强原动力。对机关的工作人员有存在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含三轮车)的行为,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处以2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定岗定员。县城区凤凰路全线、大鹏路、云龙路、玉兰路、银杏路、金桂路、雪松路、海棠路全线为重点,县城区道路要全方位管控,设立固定执勤岗,路口指定专人值守,实行包路段,包路口制度,及时疏导车辆,规劝不文明行为。
3、加强宣传。各主要街道设立永久警示指示标志,执法人员向过往车辆及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宣传交通安全常识。严格安全行车。县城区机关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法律法规,依法文明安全行车,重点做到“十不”:即不开“特权车”、“霸王车”、“斗气车”,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强行超车,不乱穿乱插,不乱停乱放,不走禁行路,不疲劳驾车,不带故障行车,自觉服从交警指挥,自觉礼让斑马线,做文明守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做遵章守法、文明行车的带头人。
4、组织专业人员对县城区主干街道公交线路进行调研,及时调整公交车辆流量、流向,设立公交线路,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做好驾驶员和车主思想工作,保证县城区内客运车辆有序运行。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此次整治工作纳
入日程,摆上位置。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逐级对应的领导体系,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精心组织,保证效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指标,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并集中力量,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服从指挥,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此次整治工作。
第二篇: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布局、秩序、整洁、形象”的工作要求,以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形象问题为出发点,坚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努力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努力使市场中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违规经营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互协调的管理能力得到完善提高。
三、整治内容
1、市场内乱设蔬菜地摊和流动无证经营点心及杂货销售的现象;
2、果粮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搭建、乱堆放的现象;
3、商铺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堆放的现象。
四、职责分工
建立由人事保卫部管理和指挥下的市场秩序纠察队,各部门应将职能工作与本次整治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讲究实效。
1、人事保卫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联络和对屡教不改者实施具体纠正行动。
2、各管理部负责情况通报、违规告示和全程参与整治和现场指正违规行为。
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装卸人员和车辆。
五、时段步骤
本次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时段为4月12日至4月30日。
1、4月12日至4月17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市场内的蔬菜乱设摊和流动点心及杂货销售现象。
2、4月18日至4月23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果品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3、4月24日至4月30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商铺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六、纠正依据
1、《********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市场有权对经营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经营者应及时整改。
2、《市场进场经营安全责任协议》
第五条第二款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项。根据租赁的面积,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设备,安放位置恰当,走道畅通,经营场所堆(叠)货物内张贴严禁吸烟标记,严禁三合一现象(经营、住宿和明火烧饭)。
3、《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款。甲方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场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业整顿、查封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等。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监管。
第五款。乙方不得在其租赁席位(摊位)外堆放货物,不得跨门营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其他公用面积。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款第二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或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仍不纠正的。
七、工作要求
为了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就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关系:
1、整治工作与工作质量的相互包涵关系,坚持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方针,执行告知、劝说和行动的原则,做到在明确目的的同时讲究手段和策略。
2、整治工作与速度的相互保证关系,坚持协调一致、据理力争的方针,执行定点清除、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和控制关键环节。
3、整治工作与市场经营的相依相随关系,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队伍的方针,执行统一行动、团队合作的原则,做到在符合规范的同时注意长效管理和不断完善提高。
第三篇: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方案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方案
××市开展“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方案
为了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推进“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构建平安的自治州首府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以下简称“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畅通、便捷、规范为原则,按照现代化城市的标准,突出重点,“人管、物管、技管”三策并举,强化车辆行驶和停靠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务实、高效、常态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实现以下5项目标:
(一)路面车辆行驶畅通有序;
(二)车辆营运市场合法规范;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便捷高效;
(四)农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科学务实;
(五)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成立延吉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公安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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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提高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和下属单位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o一o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