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政务公开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以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为主题,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的会议,也是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刚才,翟浩辉副部长发表了一个很好的讲话,讲的很全面、很到位,我完全同意,请大家深入学习贯彻,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水利系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水利系统推行政务公开要做好四个结合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涉及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尤其是机关内部的积极配合,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为此,要抓好四个结合:
一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有机结合起来。近年来,水利部门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加强自身建设,水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影响,在水行政管理方面比较注重工程建设,不太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和市场机制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需要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进一步加强。要结合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和统一规划,加强防汛抗旱、饮水安全、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统一管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建设。要结合政务公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防洪预案、蓄滞洪区应用预案、重大干旱应对预案、重大水污染事件预案、重大水事纠纷预案等应对有关水的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和对策,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和危机管理水平,增强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要结合政务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对水利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水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
二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有机结合起来。政务公开既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施政的基本制度。要结合政务公开,建立健全重大水利项目和决策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众参与制度以及听取和采纳情况说明制度,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结合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梳理水利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切实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整体水平。要结合政务公开,继续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工作,对实施行政许可的受理部门、程序、方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责任制度、监督制度等,都要按规定予以公开,强化对水利行政许可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
三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是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约束、监督,推行政务公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年初党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政务、厂务、村务”三公开”。在水利部党组制定的《实施意见》中,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立机制健全、运行有效的拒腐防变体系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近年来水利系统发生的一些违规违纪和腐败案件,大部分都与权力运行中的”暗箱”操作有关。因此,必须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
四是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与继续深化各项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水利系统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方法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适应这些要求,进一步深化水利各项改革。要结合政务公开,深化投资管理体制、计划管理体制、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水管单位管理体制、资金管理体制、水价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加强对工程立项、投资、实施的监督。要结合政务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考察公示、任前公示等各项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要结合政务公开,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工作方式、工作方法和办事作风,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同时,要把改革的速度、力度与社会公众和广大职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能够公开的、按规定应当公开的,都要及时公开,广泛听取意见。
二、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把握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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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抓紧工作方案制定与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按照中央两办的要求以及水利部的《意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找准突出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是政务公开规范化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中央要求的”规定动作”。各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照”三定”方案,对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政务公开内容详细目录编制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和培训。各级水利报刊、网站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声势,促进学习贯彻,使水利系统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加强机关公务员的培训,使政务公开的政策和知识成为每个公务员的”必修课”,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中央以及水利部文件的自觉性。同时,各地也要采取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宣传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与水利系统政务公开的实践,共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选择条件成熟的事项抓紧公开。在年底之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一些条件具备的事项,经一定的审查、核准程序后尽早、尽快公开。这里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对一般不涉及具体的管理相对人、对社会和公众是可利用的信息资源、特别能体现政府对社会和公众服务的事项,应该优先公开。例如,工作机构、职能、办事程序、举报投诉电话;涉水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性文件;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范围、防洪规划保留区的范围,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区的范围,河道采砂的禁采区和禁采期;汛情、旱情、水资源公报,等等。总之,水利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应该在短时间内有新动作、呈现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