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议上的讲话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
单位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上级防汛部门的有关
规定,现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领导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政府办公室:对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协调,协助总
指挥做好决策指令发布、抢险队伍调度、抢险物资调配和抢
险救灾工作组织,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水利局:既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掌握上报雨情、水情、灾情,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方案,按照总指挥的命令实施防汛抗旱各项具体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传达贯彻省市防总各项指令。负责全县水库、河道及水保骨干坝的防汛安全工作,保障灾后群众饮水安全。
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
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及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执行《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颁发的防汛抢险决议和命令的情况,并对有关人员违反《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相应处分或提出处理建议。
武装部。负责督促指导组织各乡(镇)人武部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抢险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根据汛情、旱情的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决策的任务。做好非常情况下爆破物资和爆破手的准备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抗旱紧急期间协助县防汛指挥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严厉打击盗窃防汛抗旱物资、器材、破坏防汛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的落实及汛期防汛抢险物资急需资金的拨付;及时下拨防汛抗旱经费。
发改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抗旱物资的落实及灾后重建项目、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
农委。主要负责农业系统的防汛救灾工作。及时了解农村涝旱灾害受灾情况;向县防指报告受灾地区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分析灾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向县防指提出有效的措施和建议。
住建局。负责县城的防汛工作。制定城市防汛抢险预案。搞好城区排水渠道的疏通,防止因排水不畅造成灾害。负责城区施工单位的防汛安全工作。同时负责建筑施工场地及民工的防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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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移动、联通**支公司。负责所管辖通信部门的防汛安全,协调各通信公司优先传递防汛抗旱通讯信息,保证县防汛办与各水库、各乡(镇)的通讯畅通。
石油公司。负责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所需油料供应,并做好本部门的防汛工作。
供电总公司**分公司。负责所管辖电力系统的防汛安全,协调并优先保证防汛抗旱用电,保障县防汛办的通讯用电及各水库防汛抢险、排涝及救灾工作的电力供应,负责灾后电力抢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