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关于印发*州市开展集中规范摩托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府办〔2008〕70号)、《关于印发*州市规范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市府办〔2009〕37号)以及《研究规范全县农村客运市场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府阅〔2008〕71号)精神,虎让乡决定从2009年3月11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二、三轮摩托车、长安车等车辆的运输管理秩序,基本做到管理规范,运输秩序良好。
(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目标管理办法,使全乡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有序。
(三)道路交通事故要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因摩托车引发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对二、三轮摩托车、农用三、四轮车、长安车等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整治,乡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乡长周华明任组长;副乡长雷均任副组长;李春银(安监所所长)、李崇育(社区支部书记)、杜克荣(广播站长)、周营文(综合办主任)、陈国华(农机站站长)为成员。
(二)强化宣传,搞好摸底调查
1.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时间:2009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1)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通告等各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干群收听收看专题警示教育片、事故展板图。召开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长安车车主会议,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目的意义,积极营造严管重治的浓厚氛围,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对辖区的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长安车等按照统一表格,逐一登记造册,上报乡客运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部门对所管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子女的二、三轮摩托车、长安车按统一规定,带头规范到位。
2.集中整治,规范管理(时间: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1)力量组织。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运管、农机、保险等部门集中开展执法整治活动。
(2)规范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车况良好,车身符合规范要求;保险足额有效;停放入站到点,营运线路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①二轮摩托车。严禁载客营运;除驾驶人员外,只能载1人,严禁附载12岁以下儿童;搭乘人员和驾驶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头盔;不得搭运易燃、易爆物品。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凡机关工作人员或村干部从事非法营运或幕后指使阻碍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律先停职;对不认真履职的部门和人员参照《*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问责办法》进行问责,严肃处理。
四、严肃纪律,确保实效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我乡务必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彻底扭转我乡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混乱局面,推动全乡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