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行业营改增的体会
亚厦股份张尊地
“按照增值税管理链条,实现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流程化、可控化,确保合同流、物流、发票流、资金流的„四流合一‟,是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一大考验。这要求企业拥有更加科学有效的信息管理方案和技术手段,而采用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管理信息化将是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重要支撑。”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营改增”项目资深顾问、产品中心总经理孙越东说。他重点分析了建筑企业在应对“营改增”时的六大风险难题并从信息化管理的角度提出了关键的应对之策。
一是加强建筑企业管控能力建设。
“营改增”后,影响企业税负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进项税额抵扣。“营改增”实施办法中规定“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即由总部进行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而进项税额抵扣要求法人单位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分包、租赁、采购等支出类合同信息,计量结算和出入库等物流信息,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以及对分包商、供应商的应收应付等资金收付信息进行集中管理。这就需要加强总部对下属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管理能力,需要基于工程项目为主线设计的采用“互联网+”技术的信息化管理工具来解决难题。
二是强化建筑企业“虚开虚抵”风险控制。
对于企业来讲,未来税务风险控制主要是建立基于“四流合一”风险控制系统。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线,至少应具备收入类合同、支出类合同、计量结算、物资出入库、增值税发票、项目应收应付等相应功能。再基于互联网技术,及时把项目部、分公司的相关业务数据采集到数据库中,建立相应的匹配关系,将符合“四流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增值税税务管理进行抵扣,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建立预警机制进行风险预控,防止“虚开虚抵”,减少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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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营改增”后,供应商身份直接决定物资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情况,通过信息化建立全企业共享的统一供应商管理体系,为“营改增”后供应商的选择提供参考。通过供应商的入库管控和后续评审,防范因供应商原因带来的恶意虚开或善意接受虚开等税收风险。在上游供应商信誉、货物质量相同的情况下,运用现金流入最大化模型、净利润最大化模型,采购决策人员可通过比价模型app工具进行快速模型比价的方式来确定合理低价,辅助采购决策,综合判断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采购价格。
六是完善增值税“价税分离”架构。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实际信息化管理中要价税分离,需要体现数量、不含税单价、税率、不含税金额、税额和价税合计等要素。这些要素对应不同含义:不含税金额对应成本、税额对应进项税额、价税合计对应应付账款。故信息系统需基于增值税原理架构,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需要同时支持价税分离,如合同、物资、成本等应用要实现价税分离管理,否则就会出现业务与财务不能匹配的问题,从而导致数据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