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公路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公路养护与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创造安全畅通、舒适优美的行车环境,力争在全国“十一五”公路工作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电视会议的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全市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优化路域环境、构建和谐公路为目标,以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整体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公路建设和管理行为,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公路交通安全水平,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高我市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
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整治重点是国省干线公路,省际边界公路以及穿村镇路段公路。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影响行车隐患,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2.桥涵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四车道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间隔离,有效避免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公路重要平交道口整治,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4.公路绿化。通过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选择绿化苗木,加强绿化抚育管理,做到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到100%,绿化苗木护管良好,无缺行断档、护管不善路段,一级公路应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
5.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公路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6.公路四化管理。扎实推进公路地方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进程。
7.公路应急保障及公众信息服务。对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节点,逐步安装视频监控,提升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快推进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及时发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预防为主,强化巡查,采取“一推、二挡、三扫、四刷”的措施,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和破旧建筑,对保留建筑(500米可视范围内)实施统一粉刷。
2.非公路标志治理。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的宣传标志,坚决拆除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
3.路侧垃圾、污染及穿村镇路段的环境治理。全面清理路侧垃圾,加强穿村路段环境治理,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加强对公路两侧堆积物和砂石建材、废旧回收等经营场所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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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推进公路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公路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资金保障。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所需资金由市交通委统一列入市财政公路投资专项预算并组织实施。公路用地范围外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所需资金由各镇(办)负责筹资解决。
(三)舆论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切实做好沿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