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路养护管理
如何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近年来,在我省村村通水泥路政策的推动下,我市的农村公路建设迅速发展,路面等级和通达能力不断提高,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目前,我市已有农村公路1008公里,其中乡道800公里,沿省道两旁的村委会至自然村村道有208公里。我市309个村委会已全部通达硬底化公路。农村公路的建设改善了我市的交通状况,缩短了城乡距离,改善了村容村貌,拓宽了致富渠道,提高了生活质量。但是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较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加之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型车辆的频繁通行对原本承载能力较差的农村公路的破坏作用不断增大,路面龟裂、坑槽等病害现象严重,并呈现蔓延趋势。同时由于一直以来受“重建轻养”观念的影响,大大缩短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三分建,七分养”,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养护也是发展,籍着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契机,从科学层面探讨我市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难题。
一、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政策落实存在操作性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村道建设及维护”。我市农村公路一直以来都是镇、村为养护职责主体,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有的镇、村为养护主体已明显不适应养护工作的开展。镇级人民政府管护辖区内的农村公路虽在一定程度上利于调动乡镇、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但是由于各镇管理模式的不统一,管理水平高低不平衡,养护机构不健全,经济较薄弱的乡镇资金很难落实等一系列原因,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很多操作性的难题,导致农村公路养护难以达到日常化、规范化的要求,难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社会交流的需要。
(二)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认识不足。在农村公路建设之初,各方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但是公路建设完毕,却没有把养护工作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和巩固建设成果的高度来认识,“重建轻养”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部分乡镇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责认识不够,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上存在等、靠、要思想。绝大多数的乡镇政府虽设置了机构,安排了人员编制,但由于没有强有力的考核管理机制,所以部分乡镇养护管理机构不能发挥养护管理应有的功能。部分镇村养护态度不积极,线路常年处于无人管养状态。杂草丛生、水毁塌方未能及时得到清理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另一方面村民缺少主人翁的责任感,没有意识到保护路产路权是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很多沿线村庄把农村公路当成垃圾场、晒场、建筑淤泥堆场,有效行车路面越发收窄,大大影响了行车安全。
(三)经费没有落到实处。在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来源上,我市在本级财政预算中以及市交通局每年各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平均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农村公路养护款已基本达到常养要求。但从目前养护情况来看,乡镇普遍存在失管失养现象,仅在每年交通部门检查前,才组织人员对所管辖农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专项经费没有最大限度地作用到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中,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管护质量。
(四)客观原因加快了乡道路面坏烂。农村公路除养护不到位等主观因素导致使用寿命缩短外,还有一些客观原因也加快了路面的坏烂。一是附近主干线公路改造加重农村公路交通流量。农村公路建设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农民群众的出行难问题,但随着我市县道、省道的升级改造,部分农村公路承担起临近线路的通行责任,超负荷的承载给农村公路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二是大型重载车辆频繁通行。由于我市经济发展,边远山区矿山开采、山林开发,导致沿线重载大型车辆通行频繁,这给农村公路带来很大的压力,部分路段在建成后的较短时间内出现大面积的坏烂。由于以上两方面原因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又未能得到及时的清理或修复,加速了路面损坏,也影响了正常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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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的拨付以及使用应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拨付程序,让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落到实处。一是市财政预算资金由财政部门拨付到市交通局。二是市财政预算资金、市交通局补助资金由市交通局拨付到地方公路管理站后,再由市地方公路管理站按工作实际安排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支付日常养护经费支出,三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四)加强对乡道养护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除了专人养护外,沿线群众的养路护路意识也直接关系着农村公路养护的质量。为此,必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公路养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农村公路养护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和浓厚氛围。
在日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模式,完善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