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被省挂牌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平安领﹝2019﹞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省对市考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对我市考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深化平安连州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主线,以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平安创建群众知晓率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导向,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的原则,把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全民动员,全面深化平安连州建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推进理念、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通过集中攻坚整治一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我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水平,奋力打赢2019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在全省考评中的翻身仗,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目标

针对对我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整改,补齐短板,全力提升我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总体水平,力争2019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深化平安连州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平安创建项目进入常态有序推进轨道,完善和打造一批平安连州品牌特色亮点

(二)进一步压实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责任,以目标倒逼责任落实,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早日实现

(三)以防止发生重特大案件为重中之重,坚持标本兼职,打防管控,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案件

(四)强化长期作战思想,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基层基础工作,通过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五)人民群众安全感、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创建群众知晓率等三项指标明显提升,在各县(市、区)中达到中等以上水平

(六)紧扣市考评项目、考评标准,扎实推进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整改,力争2019年度考评成绩达到全市上游水平

三、整改重点

整改工作重点主要针对被市考评扣分的25个项目,主要包括:

1.群众安全感(被扣1.767分)

2.政法工作满意度(被扣0.503分)

3.平安创建知晓率(被扣0.386分)

4.命案发破数(被扣2.2分)

5.网络安全专项治理(被扣0.7分)

6.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工作(被扣0.28分)

7.禁毒工作(被扣0.2分)

8.打击走私工作(被扣0.02分)

9.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工作(被扣0.1分)

10.实有人口管理(被扣0.756分)

11.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被扣0.13分)

12.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被扣0.2分)

13.消防安全管理(被扣0.6分)

14.交通安全管理(被扣0.4分)

15.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被扣0.35分)

16.综治信息化建设(被扣0.2分)

17.普法工作(被扣0.15分)

18.法学会工作(被扣0.2分)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各镇(乡)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络,对整治工作进行有组织、有针对性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整治工作成效。要通过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投入到平安建设中去,提升群众安全感、政法工作满意度和平安创建知晓率。要结合深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正犯罪,打一场整治社会治安问题的人民战争,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配合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市委政法委成立督导组,分别由分管日常工作、综治、维稳副书记带队,加强对各镇(乡)各部门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将这次整治工作与2019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结果评定和运用挂钩。按照中央、省、及我市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整治达到本方案要求并在2019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镇(乡)和单位,优先作为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评优对象;对整改工作未达到整治工作要求的镇(乡)和单位,取消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评优资格;对整改清单项目因不作为、敷衍应对、未达到预期目标而被考评扣分的镇(乡)和单位,除作出相应扣分外,由市委政法委实行挂牌督办,并视情况落实综治责任追究。

(五)建立台账,上报情况。在整治工作中,各镇(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工作情况动态,总结经验做法,收集汇总好相关图文资料,并汇编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确保以规范完备的台账资料迎接检查验收和的年度考评。各镇(乡)各市直牵头单位请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的整治进展情况,以及2019年12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总体情况报送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