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运行协调指挥中心(TOCC)功能及运行模式研究
高等级公路施工项目建立业主中心试验室的
必要性及其运行模式研究
12宜启铭,余同山
(1.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长大桥梁健康检测与诊断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211112;
2.徐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江苏徐州221003)
摘要:本文分析论述了在施工质量管理中建立业主中心试验室的必要性;在监理建立工地试验室和监理不建立
工地试验室的两种条件下,对中心试验室的职责定位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改进方向。本文还分析了业主的中心试验室采用委托方式运行的优势,为业主质量管理体系的优化,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关键词:业主中心试验室;必要性;职责定位;运行模式;优化中图分类号:u414
文献标识码:b
1引言
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是资源消耗量庞大的活动之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过程管理的重要性,不仅表现为保证施工期成本投入的合理性,也直接表现为建设项目运行成本投入的合理性,甚至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息息相关,表现为社会影响的广泛性;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是优化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重要的手段。
在这种普遍认知的背景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建立严密、高效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已经成为广大建设管理者的共识。多年来,我国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特别是高等级公路建设施工质量管理过程中,逐步优化形成了在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下,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建立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有多种具体的方式,但只有通过试验检测才能提供反映质量水平的定量数据,采用试验检测数据进行质量水平的判定才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同时,只有通过对详实的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才能发现质量变化的趋势、质量管理效果的高低,总结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科学性,推动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手段以及管理手段的更新。
在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共同建立
的“三级”质量控制体系中,工地(中心)试验室正是承担这一重要工作职能的机构。因此,建立并有效运行工地(中心)试验室,成为各建设主体在项目施工质量控制中普遍采用的重要手段。
2建立业主中心试验室的必要性
2.1是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业主的中心
试验室运行作为业主进行质量控制的重
要手段,除了应主动完成例行抽查或验证工程材料、工程实体的质量外,还可以随时按业主相关职能部门的指示或要求,对有质量问题嫌疑的部位或材料进行专项检查,使质量管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同时,中心试验室作为业主主要的质量控制管理机构之一,还承担配合上级部门或政府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能。
2.2是优化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一方面,业
主的中心试验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
各项应检项目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频率对原材料、工程半成品、成品独立进行检测或检查,使业主在第一时间内获得第一手现场质量状况信息,及时验证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采用的检测标准或检测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的保障率。
作者简介。宜启铭(1969-),男,汉族,江苏仪征人,高级工程师,从事工程技术类科研及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
2010年11期(总第71期)127项目管理
另一方面,业主的中心试验室还承担了监督施工单
但如果缺少必要的监督,这个权力又易发生“异化”,反而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起到相反的作用,进而一定程度上将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
由于工作分工不同,业主的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验室”)质量抽查对象一般是施工、监理已认定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方面履约状况的任务,主要表现为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指导、监督。
2.2.1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实际运行中,主要侧重于从
事与施工成本投入相关的、确定基本的施工技术参数相合格的材料、工序或工程实体,以及对质量有怀疑的材关的试验检测内容。如:在填土压实成型之前需测量土料、工序或工程实体。因此,中心试验室待检对象的相体的含水量,当土体的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压实成关信息一般依靠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及时、准确的提型,减少或避免返工造成的浪费;又如,施工单位在生供。在项目运行的实践中发现,少数监理单位的工地试石灰购进入库之前,通过工地试验室进行有效钙含量的验室怠于向中心试验室提供相关的检测信息。这是因测试,只接收质量等级达到标准的石灰,防止因质量低为,如果中心试验室对监理单位抽检合格的对象进行检劣造成石灰耗用量超额。
行控制的自觉性一般是不够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如果工程中间产品达不到质量指标而自觉返工处理的话,必然要加大自身的成本、时间的投入;另外,由于一些中间产品达不到质量指标要求,并不必然或立即导致工程质量恶果的显现,不会立即导致其利益受损。
对于承建规模较大的施工标段的施工单位,由于分包队伍或劳务协作队伍较多,人员素质、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其自身的质量管理难度较大,因而将产生较多的质量控制盲点。
因此,必须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2.2监理单位的工地试验室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监理单位是进行工程现场施
工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责任人[2]。监理单位通过自建的工地试验室,对施工单位申报自检合格的材料或工序进行试验检测,判定施工单位申报的自检结论是否属实,这是应赋予监理的工作权力之一,也是完成一个特定对象质量控制周期不应缺少的环节。
但现实情况往往是:一些监理单位出于自身降低运行成本的需要,其工地试验室投入的人员数量、素质不能持久的符合合同要求,不能始终完整的实施每一个质量控制环节,甚至某些时候对现场施工质量完全失控;即使在某些时候,监理能主动的进行各类检查,并行使对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质量的肯定或否决权,
测,发现了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存在问题,则自然暴露了
这个现象进一步证明了前述情况的真实性。因此,必须对监理的试验检测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中心试验室就是通过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认定合格的材料、工序或工程实体进行有规则的检测或检查,验证结论的合理性或真实性,对试验室运行是否正常的检查,起到了对施工、监理等方面履约行为的监督作用。
这种管理制衡机制的形成,客观上优化了业主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增强了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2.3有利于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水平中心试验室
通过发挥自身的专业化优势,及时搜集
传递有关《规范》、《标准》的更新信息,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制订统一的相关工作规则,如:原始记录编号规则、检测结论记录规则等,促进各试验室采用准确的技术方法或标准进行质量检查控制,从而保证了项目质量管理总体技术水平。
中心试验室可以针对不同标段、不同技术条件下的施工内容,讨论制订统一的试验检测方法,或者拟定试验检测基础数据的采集原则,使同类工序质量水平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从而有效的协调解决施工、监理单位之间在判断工程质量时可能产生的争议。
中心试验室是对监理、施工单位已认定合格的质量控制对象,重新抽取样品或针对同一实体的不同部位进行试验检测,既起到对检测结果(包括标准试验)的验但是,毋庸讳言,施工单位对工程中间产品质量进监理单位的工作缺陷。
11期(总第71期)1282010年证作用,又扩大了质量检测的范围,发现问题直接报告
合理性,不隐瞒发现的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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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柱国.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控制理论与方法.jtg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2010年11期(总第71期)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