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供电所稽查员岗位工作标准
供电所稽查员岗位工作标准
201*-12-01发布201*-01-01实施
企业岗位工作标准汇编
集贤县农电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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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集贤农电局加强科学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执行《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以及《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dl/t600-1996)
本标准由集贤县农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局用电科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瑞时本标准审核:康树华
本标准审定:集贤县农电局标准化委员会本标准批准:孟广森
本标准由局用电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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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稽查员岗位工作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稽查岗位(营业班长兼)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考核分满分100分。
本标准适用于集贤农电局各供电所。2职责范围
2.1调查报告书的制成与处理。
2.2现场用电情况的检查。
2.3检查实抄率。
2.4营业问题处理传票的调查处理。
2.5违章用电、窃电收留器具的登记与保管。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每月有计划地进行现场用电情况检查,发现用户违章用电、窃电时要填写调查报告书并请用户签字,按规定计算追补电费和罚金,调查报告书处理期限为26天。
3.2违约用电、窃电的收留器具要建帐登记,并交有关人员保管。在用户补交电费及罚金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3.3处理违约用电、窃电的调查报告书,必须经所长审核盖章。
3.4按规定填报查违约用电、窃电奖金发放统计表。
3.5临时用电管理、施工电工管理等有关用电事宜的调查及处理。
3.6按例日检查实抄率并按月统计本所的实抄率,每月25日上报用电科。
3.7经常进行用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8《营业问题处理传票》的现场调查处理。
3.9负责对稽查区内有表无卡、有卡无表、零电字卡片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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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抽查稽查区域内用户欠费情况。
3.11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及电业部门规定向用户宣传,解释办电用电常识。
3.12为用户代办授权以内的简便用电登记手续;对授权以外的用电事宜,应请用户去窗口办理。
3.13追补电费(罚金)超过1千元的案例,第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用电科。4责任与权限
4.1稽查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负工作失职责任:a超期处理或损失、丢失调查报告书;b不按规定计算追补电费及罚金;c实抄率检查统计不认真;
d收留的违约用电、窃电器具任意借用或没有妥善处理。
4.2稽查员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a按有关规定停止对违约用电、窃电用户的供电;b对填写不符合规定的调查报告书进行检查、改正。5检查与考核
5.1调查报告书超期处理(每件每天)扣1分。
5.2违反规定计算罚金及追补电费等(每笔)扣20分。
5.3调查报告书填写错误、计算错误,字迹不工整扣2分;并重新填写。
5.4调查报告书丢失(每张)扣20分。
5.5查收留器具帐,收留器具不按规定处理扣10分。
5.6收据填写错误,字迹不清扣10分,并取回收据,重新开据。
5.7实抄率检查不认真,谎报实抄率,按局制定的实抄率考核办法执行。
5.8未按例日检查统计上报实抄率(每天)扣10分。
5.9追补电费(罚款)超过1千元未按规定上报(每天)扣20分,情节严重者转为待岗。
扩展阅读:考核细则汇编
目录
岗位常态考核细则……………………………………………………………………4一、营业主任岗位常态考核细则………………………………………….4二、所长岗位常态考核细则…………………………………………………6三、稽查队长岗位常态考核细则………………………………………….7四、计量专责(内线班专责)岗位常态考核细则…………………9五、登记员(业扩报装员)岗位常态考核细则…………………..11六、10kv抄表员常态考核细则…………………………………………14七、0.4kv抄表员岗位常态考核细则…………………………………17八、稽查员岗位常态考核细则……………………………………………22九、内线工考核细则………………………………………………………….24岗位责任制…………………………………………………………………………….27一、登记工岗位职责………………………………………………………….27二、抄表工岗位职责………………………………………………………….28三、抄表整理工岗位职责…………………………………………………..29四、收费工岗位职责………………………………………………………….30五、收费整理工岗位职责…………………………………………………..31六、售电员岗位职责………………………………………………………….32七、售电复核员岗位职责…………………………………………………..33八、咨询员岗位职责………………………………………………………….34九、核算(微机操作)员岗位职责…………………………………….35
十、核算整理工岗位职责…………………………………………………..36十一、微机专责岗位职责…………………………………………………..37十二、营业出纳(现金整理)岗位职责……………………………..38十三、营业会计(应收款整理)岗位职责………………………….39十四、营业统计岗位职责…………………………………………………..40十五、内线工岗位职责………………………………………………………41十六、电能表管理岗位职责……………………………………………….42十七、稽查员岗位职责………………………………………………………43十八、营业线损员岗位职责……………………………………………….44十九、营销部主任的岗位职责……………………………………………45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46一、登记工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46二、抄表工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47三、抄表整理工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49四、收费工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51五、收费整理工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52六、售电员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54七、售电复核员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55八、咨询员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56九、微机操作(核算)员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57十、核算整理工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58十一、微机专责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59
十二、营业出纳(现金整理)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60十三营业会计(应收款整理)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61十四、营业统计员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62十五、内线工岗位工作标准及流程…………………………………….63十六、电能表管理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十七、稽查员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十八、营业线损员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十九、营销部主任岗位工作内容与要求……………………………..64…………………………………….65……………………………..66……………………………..673
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一、营业主任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1、协助主管局长组织开展各项营业日常工作,按月、季、年编制营业工作计划。营业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每次扣100元。
2、检查营业各项工作计划实施落实情况,并考核。无检查落实每次扣100元;无检查、考核每次扣50元。
3、掌握并督促电费回收情况,保证电费及时上缴,帐目清晰、数据准确。当月电费发生欠费或欠缴,依据《清河林业供电局线损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审核营业统计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报表错误未审核,每次扣50元。报表上报不及时,每次扣50元。
50、营业各岗位考核报表每月6日前审核并报出,每迟一天扣50元;审核错误每处扣20元。
6、每月按营业动态考核细则,对各岗位进行营业动态检查考核。检查不及时,每次扣50元。
7、组织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定期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经济活动无总结分析每次扣50元。
8、按月、季、年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开展单价、线损、电量、电费发行总额测算工作。测算不及时,每次扣50元;测算数据偏
差太大每次扣50元。
9、组织开展高损线路调查分析工作。调查不及时或结论错误,每次扣100元。
10、贯彻营业各项工作标准、政策、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政策执行错误每次扣50元。
11、负责收集营销管理相关资料,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12、落实完成上级下达的增供扩销工作计划。
13、落实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发生的用户用电纠纷。发生影响企业形象的上访上诉事件,每件扣200元。
14、对供电所标准化创建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职责。
二、所长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1、组织领导全所人员开展工作,定期召开班组会议,传达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未按时召开班组会议传达落实或传达不清,每次50元。
2、保证全所0.4kv、10kv用户电费按期结帐,月清月结。未按期结帐,按电费回收考核细则考核。
3、负责本所辖区域内的全部用电类别变更用户(调整电价)的现场调查核实工作,并在契约书上签署调查结果。如调查结果失实,除负责与责任人追补差价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外,加罚100元。情节严重给单位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扣罚三个月奖金。
4、负责与动迁办、派出所、社区协调处理动迁和用电纠纷等事宜。
5、同时执行抄表员岗位标准及考核细则。
6、做好供电所人员理论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到每周一题,第月一课,每半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0天。
7、在生产部、营销部的指导下,做好标准化供电所的创建工作,以及供电所内业的管理检查督导工作。
三、稽查队长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1、按年、季、月制定稽查工作计划及反窃电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负责本队组人员人身安全及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月30日前向营业局长提报本月工作总结及下个月工作计划。未按时提报计划,每超一日每次20元;无计划,每月扣100元。
3、组织全队人员按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稽查工作和领导临时交代的工作。如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工作任务,每项50元。
4、建立内、外查工作记录,要求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数据及结论准确无误。如无记录每月200元;如记录不认真或结论及数据有误,每件次50元。
5、每月月末前根据稽查记录写稽查报告上报营业局长及营销部门任,要求内容详尽、数据及结论准确无误,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对用户窃电要单独分析整改),并在营业例会上宣布检查情况。如不按时上报稽查报告,每次50元;无整改措施,每月次50元。
6、审核所有调查报告书项目填写是否完整、有依据,然后交营销部主任审核盖章。如有漏项或不合理,每项20元
7、负责实抄率现场核实工作,按例日组织开展抄收员实抄率
的稽查工作,对损失率异常的台区,必须在抄表例日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析调查工作。未按例日开展稽查工作,每个台区扣50元;异常损失台区调查未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每个台区扣50元。
8、表箱钥匙管理按有关制度执行。
四、计量专责(内线班专责)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1、下达定检、定换计划(定换工事票)制定全局年度、月的定换、定检计划,并转交营业主任审批,营业主任月末日前审批完毕。未按期制定计划,扣罚50元。
2、制定年度内线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并有每月培训记录及试卷,年终进行总结。无计划和总结,每件扣100元;无记录或试卷,每月扣50元。
3、负责新增装用户装表接电工作。具体考核依据按报装接电工作制度执行。
4、负责组织班组人员开展临时用电检查工作。未检查,每户扣100元。
6、执行派工单,安全措施完备,危险点分析准确,人员安排得当,任务清楚。无派工单每次扣20元;安全措施不完备,每次扣50元;危险点分析不准确,每次扣100元;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事件,每次扣500元。造成事故依据局有关规定执行。
7、负责协助并参与线损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具体考核依据线损承包方案执行。
8、参与对用户重大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工作,针对用户可能发生的电气事故,制定反事故措施。没有反事故措施,扣罚50元;认定错误,每次扣100元。
9、负责组织内线人员开展各种表计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10、协助组内成员正确处理违章、窃电行为。
11、根据电力法及有关法规向用户宣传、解释办电及用电常识。错误宣传解释,每次100元。
12、表箱钥匙管理按有关制度执行。
五、登记员(业扩报装员)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1、审核用电申请者按其申请的登记种别应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凭证是否齐全有效,否则不予受理。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2、对新增装用电的客户,需要求客户填写用电申请报告书后,方可受理。否则每件扣罚100元。
3、对违约用电、窃电户的用电申请,在确定其已补交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后,方可办理其他用电手续。如违反此规定,按少收违窃费用的50%予以罚款。
4、对按规定报批的新装、增装、增容申请,按客户提供资料正确填制汇签单,并记下客户联系电话及地址,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汇签,由相关人员确定供电方案,并督促汇签单在规定的期限内运行。如超期每日扣责任人50元。
5、汇签单返回后,对被批准的用电申请通知客户交纳有关费用后,发放用电施工认可证;对未被批准的申请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申请者并详细说明原因。费用的收取按生产部预算为准,任何部门和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定价收费。
6、根据客户用电申请信息及国家有关电力的各种政策,填制新装、增装、增容及用电变更登记书,如因错误输入用电信息而造成费用收取错误的,每件扣100元。
7、登记书签发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其它岗位,对各岗位运行时间进行监督。要求各岗位人员在契约书交接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受理时间,如超期,每日每张扣相关责任人50元;如契约书及交接单上无受理人章及受理日期,每项扣相关责任人100元。(此项工作窗口登记人员做好记录)。
8、改类登记书0.4kv用户必须由抄收员在登记书上盖章,班组长现场核实后经所长审核后方可办理,不按规定办理的,每户扣罚抄收员200元,班长100元,所长100元。并追缴不按标准执行电价差额部分的电费。改类登记书中的前表示数不得小于该用户的上月发行表示数,否则每户扣罚200元。
10kv用户改类登记书由抄收员在登记书上盖章,所长现场核实,经营销部主任审核,营销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不按规定办理的,视情节每户扣罚抄收员200-500元,所长200-500元。并追缴不按标准执行电价差额部分的电费。
9、检查返回的汇签单、用电登记契约书、调查报告书等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有无印章和经办日期。如装订之后发现内容不全,每处扣20元。
10、返回的汇签单及登记书够100号要装订起来,如有缺号,每张扣罚责任人50元。并向营业局长说明原因进行补制。
11、客户办理退款,必须持有营业局长审核同意的原始收据方能办理退款手续,退支票的客户,要求客户开具退款金额的往来收据。违者每件扣200元。
12、每日结帐,分别核对实收现金和支票回单金额与微机中结帐金额是否相等,无误后,打印日结单、款项交接单、收费明细,并按实收现金金额填写银行现金存款单。无原因不按日结帐,每超一日扣200元。结帐金额与实收金额不符,查不明原因的,如实收金额小于结帐金额,除赔付不足现金外,每件扣50元。
13、日结单、收费明细每日自留一份,每月5日前将上月装订成册,到下一日历年入库保管。漏打印或未装订,每次200元。
六、10kv抄表员常态考核细则
1、按例日抄录10kv专台及0.4kv公共台台表,检查表计运行状况,负控装监测情况。未按例日抄表,每户扣200元;表计运行异常或监控异常未及时发现,每户扣200元;造成事故的,除追缴应缴电费外,按事故额追扣责任人20%。
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防护能力,杜绝违章行为。违章每次扣50元。
3、定期开展用户用电安全监察,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执行。必要时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未规定开展安全监察,每户扣100元;发现隐患未采取措施处理,每户扣200元。
4、配合局计量部门开展高压计量装定检工作,完成定检计划。未完成定检计划,每户扣50元。
5、严禁独自一个动计量装,作业时需要二个人及二个人以上否则每次扣2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并处以500元罚款。
6、发现用户窃电及时制止,并按规定处理。处理不当,每户扣200元;发现有明显窃电嫌疑隐瞒不报的,每次扣500元。帮助用户窃电的,除责令追缴应收电费和窃电罚款外,帮助用户窃电的责任人做下岗处理。
7、按月及时回收电费,具体按电费考核细则执行。
8、负责重要用户合同签订及管理工作。合同漏错签或合同管理不当,每户扣100元。
9、定期检查大用户,做到详细掌握用户用电情况,及时发现用户在用电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抄表做到准确无误,杜绝估抄、漏抄、核算有误现象的发生,无误、估抄及核算有误导致用户拒交电费,抄表员除补交误抄、估抄、核算有误部分的电费外,给予扣罚当月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扣罚三个月奖金。
11、有意积攒电量者,对于用户积攒电量201*kwh及以下者,每度电量扣0.30元,并责令追缴积攒电量电费;积攒电量在201*kwh以上者,每度电量扣0.50元。
12、对抄错表错误的每户200元,并承担因抄多而产生的用户滞纳金。因抄错表引起用户停电或拒交电费,要求减额的,每户扣500元。
13、对于事故表,计算电量要合理,有依据,并在当月提交事故换表登记书及工作单,交由内线班准确计算出应追缴的电量电费,抄表员不得随意推算或划零,一经发现除责令追缴应收电费外,扣罚应缴电费的50%;发现计量有误不及时通知用户更换计量的一经查实,每户扣200元。
14、发现用户有违约用电及窃电行为,填写调查报告书请用户签字,交内线班,并按规定计算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要
求用户到登记窗口交款。未按规定计算违约使用电费及追补电费,除责令追缴应收电费外,每户500元;与用户私了者,下岗处理。辖区内用户有明显窃电痕迹没有发现,每户扣200元。帮助用户窃电的,对责任人做下岗规定处理。
15、对计量正常的计量箱、柜及时加钢封、加锁,要求封、锁齐全。计量箱无加钢封、加锁,要求封、锁齐全扣罚每户500元。
16、对新装、移表用户从装表之日起,一个周期内没抄表的,扣有关责任人每人每户100元。认真核对新装、移表用户的计量装参数等一切信息。核对有误,每处扣20元。
17、负责辖区内动迁用户的电费结算、电表撤回及手续运转工作,负责签发工作单并配合相关人员撤掉电源及表箱。因本人失职造成电表丢失的或电费流失,由本人负责赔偿。全撤手续未及时出的,每户扣50元。私自转让动迁用户电权的,每户扣201*元。
18、经常向用户宣传《电力法》、《供用电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首问负责制,严禁工作中推诿用户等不负责现象的发生,否则产生上访每发生一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扣当月奖金。
七、0.4kv抄表员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1、抄表卡片由抄表员负责管理,定期复核抄表卡片,盖抄表员章。复核有误每张扣5元。卡片丢失的每张扣50元。抄表卡填写要信息准确无误,数字清晰规范无涂改。每发现一处涂改扣罚5元。
2、按例日及时抄表,未经批准不按例日抄表者,提前或拖后每一天每个台区扣罚30元。特殊情况需变更抄表例日必须经主管局长、营业主任批准,填写例日变更单,并通知线损员(营销部统计)及10kv抄表员。
3、按时(各台区上交抄表卡片具体时间附后)上交抄表卡片,上交或领取抄表卡片时均填写上交卡片登记表,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抄表卡片者每本每延迟一天扣罚50元。
4、对因用户原因抄不到表的用户,可以根据其用电负荷情况进行估算电量,并在台区损失分析卡片上注明,经核实情况属实,此部分估抄用户不作考核,但严禁连续两个月估抄,否则加倍考核(每户扣20元),同时要求每个台区的实抄率100%,否则,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责任人50元。对在本局及上级局各项检查中查出且非记录内的估抄用户,每户扣责任人100元;情节严重者停止工作,介绍回局里处理。
5、有意积攒电量者,对于居民用户积攒电量201*kwh及以下
者,每度电量扣罚0.30元,并责令追缴积攒电量电费;积攒电量在201*kwh以上者,每度电量扣0.50罚元,并责令追缴积攒电量电费。
6、抄表时要核对现场表信息与卡片上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未及时订正,经查发现,每户罚5元。
7、有卡现场找不到表的,应及时向本所长说明,请其帮助核实现场是否真有此户。无原因划零者,每户扣罚50元。如因未找到表造成积攒电量数目较大,用户对交电费产生异议,每户扣罚200元;造成电费流失,扣罚三个月奖金;严重者(1000元及以上者)停薪上岗三个月只发生活费,视停薪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可以恢复上岗发薪。
8、按例日抄录、统计每个台区供、售电量,计算台区损失情况,并于每月25日上午9点前,将高损台区分析情况说明交营销部。台区电量统计错误的每个台区扣100元;末及时上报或未填写高损台区分析情况说明的,每次扣罚所长100元;为如实上报的扣罚100元。
9、对抄表错误的,居民用户每户扣罚50元,10kv用户每户200元,并承担因抄多而产生的用户滞纳金。因抄错表引起用户停电或拒交电费,要求减额的,每户扣罚100元。
10、发现事故表,追补电量要合理,有依据,并及时提交事故换表登记书及工作单,交由内线班准确计算出应追缴的电量电费,抄表员不得随意推算或划零,一经发现每户扣500元;如超
过两个月仍不提事换手续,每户扣罚500元。
11、发现有表无卡、有卡无表用户,当月提交班长,班长逐级上报到所长,由营销部主任组织核查。如未及时提交,经查发现,每月每户扣罚200元;属营私舞弊行为,扣罚半年奖金。
12、抄表时核对用户现场的用电电价类别与卡片是否一致,如有误,应当月初改类契约书提交本所所长到现场核实。如用电电价类别不符或用电比例失实者,每户每月扣责任人200元。情节严重者(企业损失1000元及以上者)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13、发现用户有违约用电及窃电行为,填写调查报告书请用户签字,交内线班,并按规定计算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要求用户到登记窗口交款。未按规定计算违约使用电费及追补电费,每户扣罚500元;与用户私了者,下岗处理。辖区内用户有明显窃电痕迹没有发现,每户扣罚200元。帮助用户窃电的,对责任人做下岗规定处理。
14、对计量正常的计量箱、柜及时加钢封、加锁,要求封、锁齐全。对于电能表大盖及端子缺封的用户,应及时提交给所长登记,并稽查人员到现场检查后,由稽查人员补封(其中,大盖缺封的表计需进行更换)。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电能表大盖或端子缺封,且记录无记载者,每个扣5元;表箱缺锁,每把扣20元。钢封、锁损坏,必须以旧换新将损坏残体返回,严禁丢弃或贩卖,违者每把(个)扣5元。确属用户原因导致钢封、锁丢失,必须经主管局长或营销部主任、稽查队长签字后领取。
15、在营业普查后发现电价不符、计量装参数不符及封印、锁(钢封)不全情况,每处50元处罚。
16、按时对欠费用户催缴电费,必须保证规定的时限内零欠费。具体考核见电费收缴考核细则。对于代购电的,必须在下月抄表抄表前将电费收据交到用户手中。未及时向用户提供电费收据的,每户扣50元;私自挪用代购用户电费替其他用户垫付电费的,每户扣50元;私自侵吞用户电费款的,除责令及时补交外停发三个奖金。
17、用户欠费不交,违章用电需要停电者,必须送达停电通知书,按规定停电,否则产生后果自负,因通知不到位造成用户投诉的扣罚100元。
18、严格执行停限电制度。具体考核见停送电管理制度。
19、完成局下达的综合承包指标,具体考核按综合承包管理细则执行。
20、负责用电政策的宣传、解释、推广及现场服务工作,及时、耐心、正确处理用户的各种用电纠纷。未及时受理用电纠纷的或处理不当以及存在其他服务质量问题的,造成用户投诉经查属实,依据营销岗位工作通则有关规定考核相关人员。
21、对新装、移表用户从装表之日起,一个周期内没抄表的,扣有关责任人每人每户20元。认真核对新装、移表用户的计量装参数等一切信息。核对有误,每处扣10元。
22、现场有换表漏走手续者,抄收员应在一个月内与内线换
表人员将手续处理完毕,同时内线人员承担每户50元的处罚,如抄收员没有及时反映造成长时间换表漏走手续,则抄收员承担每户50元处罚,内线人员承担每户50元处罚。
23、每月对抄见电量进行分析,对异常电量要认真核对,如不进行核对进行发行,每户扣5元;情况严重的按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4、负责每两个月(调价期间要求自调价当月起,连续三个月)抄录卡表用户的现场用电信息提供给发行员。未按规定时间抄录或信息错误,每户扣10元。
26、负责辖区内动迁用户的电费结算、电表撤回及手续运转工作,负责签发工作单并配合相关人员撤掉电源及表箱。因本人失职造成电表丢失的或电费流失,由本人负责赔偿。全撤手续未及时出的,每户扣50元。私自转让动迁用户电权的,每户扣200元。
27、表箱钥匙管理按有关制度执行。
八、稽查员岗位常态考核细则
1、稽查员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遵章处理查出的问题。如发现隐瞒事实,致使考核不公,责令追缴企业所受损失外,扣罚200元。
2、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按规定着装,违者每次每项扣50元。
3、无稽查工作任务,私自出私车,每次扣100元。
4、每月有针对性地对商业区用户的现场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每个抄表员至少抽查,林业局址内用户抽查不少于20户,村屯及林场(所)非居民用户抽查不少于10户,且不得重复,每少一户扣10元。
5、负责对有表无卡、有卡无表、零字卡片、异常电量用户的调查和处理,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每件扣罚50元;隐瞒事实,知情不报,知情不查,查后不处理每件200元。
6、计划抽查现场计量装的运行情况,对封、锁不全的应在稽查记录簿作好记录,通知抄收员进行加封、加锁。未按计划检查,每月扣罚200元;未登记或未通知抄收员的,每件20元。
7、每年要对居民以外用户进行二次全面检查,对不同用电分类用户进行二次以上现场调查,根据现场情况确定电价执行标准,保证合理收费。如未按时核对造成用户对电费产生异议的,每户
50元。
8、月按计划进行现场用电情况调查(包括临时用电),发现用户违章、窃电,要当场制止,并填写调查报告书请用户签字。如调查报告书漏项,不能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每项50元;无用户签字,每件100元。
9、按规定计算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引导用户到登记窗口交款。如计算追补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违反规定,除退(补)多(少)收费用外,每笔200元。与用户私了责任人做下岗处理。
10、报告书的处理期限为1周,超期处理每件100元。
11、外出用电检查至少两人以上进行,首先要出示用电检查员证或工作证,对用户广泛宣传电力政策法规及用电常识,虚心听取用户意见,对用户反映的局内有关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不良行为要做记录并核实,无误后报局长处理。知情不报,每件500元。
12、参与高损台区分析检查工作,违者按《线损实时分析管理细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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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审核实抄率、划零卡是否计算准确,填记在抄表卡片变动栏及抄表日志上。
(5)、及时处理契约登记书,或确认登记书变更项目。及时逐张登记、传递契约书;对换表申请书在处理抄表卡片时,撤(装)表表示数及时间分别占当月及下约月表示数栏的半栏填记。
4、月末汇总抄表日志、户数、电量,并与发行表核对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