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制度通知

委属各机关效能建设单位:

为全面掌握建委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开展督查工作,更好地推进建委系统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报告制度

1、专题汇报会。建委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委属各效能建设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效能建设活动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及时指导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

2、工作例会。建委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周一下午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精神和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指示,各组组长汇报上一周效能建设活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本周工作内容。

3、专题报告。建委机关、建管局、园林处、环卫处、开发办、市政处、招标办、定额站、路灯所、城建档案馆、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等11家单位要于每月10号、25号将本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进展情况报建委效能办。报告的重点内容是: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动态,精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环节情况,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制度建设等情况,落实《**市关于处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试行办法》(蚌发[**]12号)的情况,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落实《市建委关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方案》(建发[**]50号)的措施情况,对建委系统机关效能建设意见、建议等。

二、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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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督查制度。委效能办每月至少对委属机关效能建设各单位进行一次明查,并随机进行暗访;定期不定期对建委窗口部门落实“两告知一签字”和《**市关于处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试行办法》进行专项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听取对建委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情况的意见、建议,督促委属效能建设各单位对梳理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情况通报制度

建委效能办将对建委系统机关效能建设进展情况,尤其是好的典型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重点通报“两告知一签字”和《**市关于处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试行办法》的执行情况,通报对各单位进行调研督查情况和企业、群众关于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尤其要敢于通报进度较慢、行动迟缓的单位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各单位也要相应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