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提升城市综合管治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实市区关于具体提高城市综合治理程度大会精神,增强指导,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水务大城督工作,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指导小组

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调研员任副组长,为成员,负责全局的大城督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一是督办工作专班,由副调研员负责,负责详细处理;二是湖泊治理工作专班,由副局长负责,负责详细处理;三是排水治理工作专班,由副局长负责,负责详细处理;四是堤预防理工作专班,由副局长黄来生负责,负责详细处理

二、明确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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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强处理。各工作专班要依照工作职责,不分份内份外,逐条逐件处理,做到办结一件,称心一件,保证称心率在95%以上。要果断杜绝推诿扯皮景象。

3、增强督办。督办工作专班要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实时督办协调办件工作中呈现的问题,实时向区公共服务平台反映处理工作中呈现的问题,保证办件工作稳步推进。

4、增强质量。各工作专班要尽职尽责,不遗余力处理一切投诉件,的确提高办件质量,所办件不发生退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