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和环卫门前四包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四包”管理工作,创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市容、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以国务院《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标本兼治、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原则,深入开展“门前四包”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洁净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
㈠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明确“门前四包”为城市管理重要载体的原则。从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城市环境入手,组织引导、示范带动临街单位和个体业户积极参与,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力戒形式,务求实效,使之成为政府治理城市环境和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㈡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实施与分批推进相结合的方法。以着力解决临街单位环境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分批组织,全面实施,提高签状率,扩大覆盖面,保持和巩固整治成果,有序实现城市环境面貌的整体改观。
㈢坚持行业管理为主体,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加大部门协调和组织力度,发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主体作用,强化城市管理职能,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和责任的落实,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营造和谐氛围的原则。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强化程序和证据意识,文明、公正、严格执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保障合法权益,提高社会公共服务和依法管理水平,营造和谐氛围。
三、“门前四包”工作的对象及责任区范围
㈠“门前四包”工作的对象。凡在城区内的所有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个体工商户都要与城市管理部门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按照划分的责任地段及有关要求,积极履行“门前四包”义务和责任。各单位都要安排好“门前四包”协管员,对已破产企业的“门前四包”工作,按属地管理要求,已移交社区管理的,由鄢城办事处及其社区居委会负责,未移交的,由其原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居民私建房的“门前四包”工作由鄢城办事处及其社区居委会负责。
㈡“门前四包”责任区范围:
1、长度。以临街单位和居民的建筑物、构筑物(或临街用地)的起止为界。
2、宽度。以单位和个人建筑物、构筑物至所临人行道外边线为界。
3、空间。上述范围内地表至建筑物、构筑物及树木顶端。
四、“门前四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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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㈠切实加强领导。城区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及时成立“门前四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门前四包”管理制度,安排专(兼)职协管员,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布置、有检查,把“门前四包”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㈡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按照“门前四包”的工作内容和任务,切实履行“门前四包”管理工作职责,持之以恒地抓好“门前四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促进本责任区内的各团体或个人(包含本单位辖区内临街门面房)落实好“门前四包”责任制,确保本责任区达到“六净”、“七无”的管理目标。六净:即门面净、墙面净、主干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公共厕所净。七无:即门前无纸屑、无烟头、无果皮、无垃圾、无污水、无乱停乱靠的车辆、无摆摊设点。
㈢严格考核检查。市城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市直单位“门前四包”考核检查工作,连续两次考核评比名次为后三名的,其单位分管领导离岗专抓“门前四包”工作;同时,对“门前四包”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在电视等媒体上曝光,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