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节能监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依据节能有关法律法规,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为目的,强化监察措施,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
二、主要目标
(一)节能监察目标。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日常节能监察;对建材、冶金两大高耗能行业能耗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开展专项节能监察;拓宽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监察。通过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提高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全社会依法合理科学用能。
(二)体系机制建设目标。在巩固“十一五”体系机制建设成果基础上,配合省、市节能监察机构推进节能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领域、全覆盖的节能监察执法格局。
(三)监察能力建设目标。加强节能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和技术手段,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信息化管理,整合节能领域法律资源,提高节能监察效能。加大节能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节能意识。
二、主要工作
(一)节能日常监察工作
1、对董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制度、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执行差别电价、节能评估审查、节能状况报告、落实预警调控措施等能源利用管理情况,以及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进行监察。指导企业推进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在扩大生产的同时,合理利用能源,降低产品能耗。
2、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情况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充分发挥节能评估审查作用,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避免能耗不合理增长。
3、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用能单位浪费能源、违法违规利用能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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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对做好“十二五”开局之年节能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围绕节能监察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监察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创新工作思路,狠抓任务落实。要认清发展形势,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节能监察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依法监察。节能监察人员在工作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严格监察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全区节能监察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