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创新思考建议

一、**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基本情况

**市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建立并在近几年逐步得到完善的。财政体制改革时,湖北省在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了原有的财政包干体制下的转移支付形式,建立了省政府对**市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税收返还、专项补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近几年,为配合中央其他政策的实施,又相继建立了诸如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的转移支付。

(一)**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情况

转移支付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即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业税免征和取消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表

性质

项目财力性转移支付(f)/专项转移支付(s)

“两税”返还f

所得税基数返还f

一般性转移支付f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f

农业税免征和取消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f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f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f

专项转移支付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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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为某地一般预算收入可比增长率

f为全省同类地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率;

∑(fi-f)为全省县(市)(fi-f)为正数之和,当某地(f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