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自我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落实“安全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和避免安全环保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治污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

公司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环保责任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公司安全环保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办公室(简称“安环办”)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各级领导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级安全环保管理组织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安环办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环保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1、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

2、负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生产环保事故

4、提出保证安环办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报企管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督促检查公司安内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安全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并如实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安全环保事故

7、负责建立、修订和保存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8、配合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环保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

9、保护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每月定期、节假日及恶劣气象条件期间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11、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

任。

12、负责对新进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实施工作

13、安环办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环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1、安环办应利用公司各种会议对主管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安环办应利用公司信息网络、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公司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带领员工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按照安环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4、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纪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台账》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办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安环办、各级主管人员、公司的保安队伍,为公司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急救援组织的教育培训、管理协调和救援调度由安环办负责。

第二篇:监督检查制度仁化县公安消防大队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队伍管理和安全防事故工作,解决干部队伍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表率作用差等问题,结合我大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1、大队党总支每年对贯彻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一至两次全面的监督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检查

2、大队对中队业务训练、体能训练开展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训练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3、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全体官兵辖区情况、器材装备保养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大队每半个月对中队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认真组织讲评

5监督检查工作要依靠社会群众和全体官兵的支持和参与,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通过行风评议,明察暗访,调查研究等渠道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社会群众对消防工作及队伍管理的反映,意见和建议,收集有关情况。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提出追究责任的意见和建议

仁化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和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

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隐患

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

隐患要及时。

3.

4.

5.检查车辆是否超载、混装。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等。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开车、开情绪车,是否违反安全操作

规程。

6.检查车辆标志标识是否齐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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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针对检查的项目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规、政策、技术、业务知识,提高法规、标准和政策水平

4.3.2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根据检查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采取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4.3.3制定和建立安全环保档案。收集基本数据,掌握基本安全情况,实现安全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源点的动态管理,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潜在危险因素)提供数据,同时为以后的安全环保检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