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环保部
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环境保护部
1.2009年09月: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以来,相继发生了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污染及山东临沂砷污染事件,人民群众健康受到影响,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连续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决定于2009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一)涉铅: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和蓄电池企业;
(二)涉镉: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及冶炼、电镀和以镉化合物为原料企业;
(三)涉汞: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化工企业;
(四)涉铬:铬盐、电镀及制革企业;
(五)类金属砷: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硫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
(六)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其中高费项目实施情况;
(四)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
(五)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六)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将重金属企业检查作为当前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要对地方开展检查情况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二)结合污染源普查情况、环保专项行动“两高一资”及涉铅、砷行业整治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进一步加大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的检查、巡查、督查、后督察工作。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一律挂牌督办,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加大重金属企业内部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报告制度,对车间或者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控,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加强对城镇污水厂出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要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严格禁止重金属超标的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认真梳理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的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公布查办结果,及时化解污染纠纷。要积极正确引导群众来访、复议或诉讼,给予司法帮助。
(六)对已经投产运行的重金属污染企业限期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已关停的限期开展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时应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及周边的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地表水体、土壤中的相应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为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各地应在2009年12月2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和《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一)、《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情况明细表》(附件二),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国务院九部门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联系人:环境监察局张辉钊
联系电话:(010)66556445
传真:(010)66556444
电子邮箱:jcjc@12369.gov.cn
附件:
1.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情况明细表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2.2009年08月: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讨论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等
2009年08月28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审议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8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审议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指出,近日,陕西凤翔、湖南武冈发生的铅超标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采取部门联动的形式,对重金属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会议听取了《方案》内容的汇报,认为《方案》提出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会议决定,请有关部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抓紧对《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修改,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央有关部署,编制《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十分必要。《规划》在全面调查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了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以及保障《规划》实施的各项具体措施,对指导2008~2020年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经进一步修改,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大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原则通过新建铁路哈罗线哈密南至罗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出席了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记者周文颖)3.2009年09月: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2009年09月02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环境保护部2日在陕西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要以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摆在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大力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周生贤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污染日益凸显,严重危害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广大环保工作者要增强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的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抓紧抓好重金属污染的防控和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妥善处置突发涉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有关地方和环保部门要坚持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速彻查已发现的几起涉铅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追究,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第二,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方案》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活动,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加强重金属危害及卫生防护科普宣传等作出具体部署。《方案》批准后,各地区要迅速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第三,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集中检查重点区域、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把住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环境准入关,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开工生产。第四,加强科普教育和新闻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和愈后防护等方面的知识,让广大群众既认识到重金属的污染危害,又认识到其可防可控可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第五,有效防范其他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城镇清洁能源使用,鼓励洁净煤技术改造,减少燃煤污染。实行区域联防联控,逐步解决大城市灰霾天气问题。积极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对污染超标土地进行综合治理。
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七省(区)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全国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记者周文颖)
4.2009年11月:张力军副部长到湘检查指导污染减排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2009年11月18日至20日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带领总量司、污防司和环境应急中心的有关同志来湘检查指导湖南省污染减排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张部长一行在刘力伟副省长的陪同下到衡阳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了刘力伟副省长关于我省污染减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并与省政府交换了意见。
张部长指出,从今年上半年的核查情况看,我省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较重。要认真核算化学需氧量排放增量,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各项措施落实的力度,同时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针对我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张部长建议,一是做好规划。二是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关掉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减排技术攻关工作。四是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五是对所有排放重金属企业制定治理计划,分年度进行清洁生产的强制性审核。
周强省长表示,下一步,湖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投入,加强国际合作,大力提升环保科技水平,加大对地方的监督力度,着力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5.2010年06月: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技术名录与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加快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我部自2006年起每年组织编制并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
为配合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2010年我部先行开展了重金属领域污染防治技术的筛选工作,形成了2010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以下简称《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鼓励目录》)。《示范名录》所列的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术方法上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已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鼓励目录》所列的技术是已经工程实践证明的成熟技术。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优先支持符合上述两个目录的技术路线。现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
1.201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
2.2010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
二○一○年六月八日
6.2010年07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国重拳出击进行重金属污染防治
2010年07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9日电(记者顾瑞珍)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9日说,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突出抓好重点防控地区、重点防控行业和重点防控企业,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政策措施,依靠科技进步和严格执法监督,扎实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从“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上获悉,为有效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势头,去年以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9.2万人次,检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9123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83家,其中取缔关闭231家、停产整治641家。今年的联合专项行动,再次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污企业10896家,其中有960家企业被列为今年重点整治对象。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涉及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标准、政策措施和管理规定,制定了涉及含砷、铅、汞、铬、镉等重金属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周生贤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把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省(区、市)和各部门;各省(区、市)政府是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下大力气整治重点防控地区、重点防控行业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是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四是抓紧研究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7.2010年07月:周生贤出席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并讲话
2010年07月12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7月9日,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秉持环保为民的服务理念,突出重点,完善政策,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远离重金属污染危害。
周生贤说,去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重金属污染事件,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国重金属污染是在长期的矿产开采、加工以及工业化过程中累积形成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仍保持一定的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重金属污染压力将有增无减。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就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重金属污染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实现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
周生贤指出,为有效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势头,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迅速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9.2万人次,检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9123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83家,其中取缔关闭231家、停产整治641家。今年的联合专项行动,再次全面排查重金属排污企业10896家,其中有960家企业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涉及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标准、政策措施和管理规定,制定了涉及含砷、铅、汞、铬、镉等重金属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今年6月,在各部门各地区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产业结构,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及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等三大监管体系,为实现污染源综合防治水平大幅度提升,突发重金属污染事件显著减少,重点防控区环境质量有所好转,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奠定坚实基础。
周生贤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突出抓好重点防控地区、重点防控行业和重点防控企业,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政策措施,依靠科技进步和严格执法监督,扎实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进程,把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省(区、市)和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部际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各省(区、市)政府要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规划任务按期完成,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要突出重点,综合整治。下大力气整治重点防控地区、重点防控行业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审批。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的违法建设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三要受理投诉,认真查处。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对历史遗留的重金属废物堆场,统筹谋划,妥善予以解决。四要制定办法,严格考核。抓紧研究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主持。
会上,环境保护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及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等14个省(区)政府分管领导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进行了深入细致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原则通过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关于处理结果,邹首民表示,曲靖市委、政府对2个相关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涉嫌污染环境罪的5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3人被取保候审,2011年底,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
对于广西河池市龙江河镉污染事件,邹首民认为,这是一起由企业违法排污导致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企业冒险偷排,不惜牺牲环境。”这个事正好是春节期间,当地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都下了大量的力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了一些妥善的措施,新闻媒体也都登了,经过30多天的努力,基本上龙江河镉污染的影响基本消除。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部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应对,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也全力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迅速做出部署,河池、柳州两市通力配合,经过一个多月的应急处置,2月21日16时龙江河全线镉含量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终止了突发环境事件级应急响应。”邹首民说,“目前,已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相关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或逮捕,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