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化养老服务保障的现状和对策
江苏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2011-4-1413:23:00来源:江苏省老龄网
为老服务保障和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一起构成我国老年人三大保障制度安排。江苏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然而,由于起步的时间不长,仍然还存在不少问题。认真分析江苏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现状,进行对策研究,是新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
一、江苏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的特点
省委、省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一直非常重视,提出了许多明确要求,并采取一系列政策举措,从而使我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得以建立和逐步完善起来。
1.政府扶持,政策引导,切实加强了养老机构建设
围绕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思路,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兴建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养老床位建设补贴、老人入住床位补贴、免费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培训等。省政府从2005年至今累计投入4.35亿元实施“关爱工程”,新建和改扩建1200多个农村敬老院,新增床位近9万张,全省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已由2004年底的30%提高到现在的65%。全省现已有各类养老机构2033所,养老床位达18万多张。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养老服务社会化机制不断完善
多次召开老年社区服务研讨会,建立了多个老年社区服务示范点和实验基地,并通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多种途径,来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使少部分人认识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全省开展了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制定了《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评估标准》,还成立了养老服务协会,实施养老服务人员万人培训计划,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功能作用。
3.培育典型,创新模式,居家养老服务取得可贵经验
早期主要在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一些创新做法上培育和树立典型。以南京市鼓楼区2003年开始采取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的措施为标志,居家养老服务被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接着,南京市玄武区全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创建了“8+1+x”的居家养老模式。省老龄办及时总结推广了南京市的经验,带动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从领导、政策、模式、内容、主体、管理、机制、评估、资源整合等诸多方面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化。
二、目前养老服务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机构数量少,规模小,管理粗放
发达国家社会养老机构床位数一般占老年人口总数5%-7%,而我省目前只占1.5%,即使按2%的比例推算,全省尚缺6万-7万张养老床位。我省养老机构不仅数量偏少,而且规模普遍较小,老年公寓平均床位不足70张(69.5张)。相当一部分养老机构条件简陋,功能不全,经营
理念保守,服务质量不高,导致老年人入住率较低。全省老年公寓和护理(临终关怀)院入住率只有55%。
2.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一些地区的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投入严重不足。由于经费困难,致使许多养老设施陈旧,从业人员待遇很低。同时,政府对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落实起来难度很大,导致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事业的速度迟缓,少数民营养老机构处于举步维艰的地步。从全省来说,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程度不高。
3.居家养老服务尚属起步,资源整合有待加强
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在面上推开刚刚开始,社会各界对居家养老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未达成共识,尚未形成广泛认同的舆论氛围,社区居民对居家养老知晓率不高。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社区资源没有优势组合和充分利用。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还比较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
4.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机构不够规范
从总体上看,我省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素质都显得不足。特别是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匮乏,整个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而且人员流动性很大。养老服务机构缺乏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质量评估监督制度,致使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始终在低水平上徘徊。
5.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养老服务业缺少有法可依
由于有关老年人的法制建设滞后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在处理一些涉及到社会化养老服务方面的民事纠纷时,缺乏专项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三、推进江苏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根据《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动员社会资源为着力点,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设施齐备、队伍严整、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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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管理体制。——加强养老服务事业法规建设。应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养老机构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等条例规章,明确养老机构的准入资质,完善养老机构的管理体制,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老年人和养老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进一步创新养老服务方式,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进行养老服务的行业化管理。应鼓励和支持组建非政府性质的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密切行业内部协作,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同时,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为政府规划、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依据,成为沟通政府与养老机构的桥梁和纽带,最终成为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