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坊乡土地流转情况汇报材料

景泰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报告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构。近年来,我县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把土地流转作为破解“三农”难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大胆探索农村土地经营管理机制,推动全县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的依法合理流转,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我县有11个乡镇,136个村,农村人口18.60万人。农户数44932户,耕地面积68.52万亩(其中水地36.2万亩、旱地32.32万亩),二轮土地承包时签订承包合同44600份,签约率达98.7%。到2009年3月底,全县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25690亩,占耕地面积的3.75%。在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带动下,全县规模经营面积达19210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8%,以“四荒地”为主的土地使用权拍卖面积为3890亩。

二、土地流转的形式及特点

我县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转让、转包、互换、出租、反租倒包等。截止2009年7月底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为

25690亩,比2005年流转面积18435亩增长了39.49%。

1、转包。转包面积为8550亩。转包保留了承包人的承包权,解决了农民因外出打工、子女上学、出嫁等原因使自己无力耕种土地,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收益权的矛盾。

2、出租。出租面积为3800亩,出租土地的受让方主要是企业。出租全部签有书面协议。

3、互换。互换面积为7150亩,互换主要是本合作组织内部成员的互换。互换改变了地块零星分散经营现状,满足了农户耕作方便和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互换大部分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仅仅是口头协议。

4、转让。转让面积为3050亩,受让方有农户,也有企业和其它组织。转让全部签有书面协议。

5、入股。入股面积为960亩,入股受让方全部为企业,且全部签有书面协议。

6、其它流转。其它流转面积为2180亩,其它流转类型受让方有农户,也有企业或其它组织,且全部签有协议。

三、影响土地流转的原因

土地承包权流转是解决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最佳途径。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缓慢,流转不规范,制约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缓慢的原因:

(一)流转出方的原因:转出户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一是不愿转出。有的是观念问题,总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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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为了切实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管理,必须建议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加强对土地汉语转纠纷的调处,维护各方收益,确保土地流转有序进行。

(四)必须增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土地规模经营能不能顺利推进,关键在于社会化服务能否到位。要切实增强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和宗旨意识,积极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信息、科技、资金等方面的服务,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直接到村、到田间地头,确保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

(五)必须增进农民的实际收益。农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家庭联产承包制之所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说到底是因为它极大地增进了农民的利益。我县是农业县,农业生产率提高了,农民生活改善了,整个社会生产力、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就随之改变。因此,增加农民的利益决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一个全局性的战略问题,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农业改革中,新农村建设首先就是要生产发展,改善农民生活,体现了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的利益,包括规模经营在内的所有农业改革都必须遵循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