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预报制度1

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矿井防排水保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强化矿井防治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划分

煤业公司技术(地测)科职责:

(一)负责水害、水情预测预报日常工作,制定并落实《水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

(二)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度、每周《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三)负责《水害预测预报》的编审并向公司安检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地测防治水部上报备案

(四)负责督促施工按照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施工队组织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施工工作

调度室职责:

(一)负责井下采掘开工作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二)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通风科职责:

(一)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二)负责复采区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监测,保证超前探放水工作正常进行

施工队职责:

(一)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执行

(二)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工作

(三)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技术科汇报

二、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水害预测预报的依据:

(一)根据《水文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采空区等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二)根据现有井巷工程排查探明的地质构造,井田范围内主要是落差≥3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冲刷带和报废矿井井筒及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三)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及采空区的积水涌水量进行预测预报

(四)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性地层、复采区积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五)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六)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七)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底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八)根据矿井区域内探明老窑采空区的积水和采掘工作面实际开采时涌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九)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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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施工队班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

(六)对在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