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号 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办理意见1

第一篇:225号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办理意见1卫国土资发〔2011〕225号

签发人:高怀麒

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

的办理意见

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办理通知单》(2011第53号)及随文转来政协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社情民意《关于盘活我市闲置土地和存量土地的建议》(〔2010〕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有关科室抽调人员,及时清理,现将基本情况及办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闲置土地清理情况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局立即组织规划利用科、耕保科、地籍站和规划勘测站相关人员对沙坡头区自2005年以来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了彻底清理。到目前为止,共有闲置土地3宗,面积357.9亩。分别为宁夏红工业园区的香山酒业工业项目用地290.7亩,闲置时间6年(2005年8月出让);彩虹路东侧的中卫永安地质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商业用地53.4亩,闲置时间2.7年(2008年10月出让);体育馆北侧的宁夏天能天源电力公司综合用地13.8亩,闲置时间3年(2008年6月出让)。

二、存量土地处理措施

一是加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力度,定期对已出让土地进行清查,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先后对8家不按时利用土地的企业下发限期开工通知书,责令其按时开工。其中香山酒业工业用地项目经市政府批准,用途由工业变更为商住,目前市政府正在审定补交出让金方案;宁夏天能天源电力公司项目用地因市政府决定城市用地规划调整,正在重新选址报批办理用地置换手续。二是充实完善城区存量土地档案,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辖区范围内存量土地的批准时间、面积、类型、用途、权属、分布与利用情况;三是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科学适度的提高建设项目用地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凡旧城改造项目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特别是对拆平房建楼房利用存量土地的建设项目,优先作好供地服务;四是逐步改变工业用地布2局分散的用地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实行新增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与供地面积核定相挂钩,支持工业项目尽量使用国有荒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建设,鼓励企业向园区集中,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高效益产出”的集约用地方向迈进。

三、处理意见

(一)中卫永安地质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彩虹路东侧、府前路南侧53.4亩商业用地,我局分别于2010年3月23日、2011年1月29日、2011年5月18日给中卫永安地质资源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下发《限期利用土地通知书》,目前该公司以规划建设方案市政府未审定为由,仍没有开发利用土地。建议市人民政府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老城区现有城中村改造,因拆迁安置难,我局将积极配合市规划建设部门,做好土地报批服务,及时拟定出让供地方案,以提高促进城中村土地利用率

妥否,请审定。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王文华

联系电话:7016243)主题词:建设项目土地意见

抄送:局各领导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7月26印

第二篇: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1995〕国土(建)字第99号,1995年国家土地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

〔1995〕国土(建)字第99号

(1995年7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1995]国土[建]字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普遍重视,各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认真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和建设用地检查工作,狠抓撂荒耕地、闲置土地的复耕和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全国情况看,目前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地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进展缓慢;有的甚至至今尚未进行部署二是,一些地方工作深度和力度不够,有的重检查轻处理,对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坚决;有的甚至有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态度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保护耕地和土地管理非常重视。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江西考察时指出:珍惜和保护好耕地,必须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民族安危的大问题大政策来对待,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否则我们就要犯永远无法弥补的历史性错误。6月上旬,李鹏总理在国务院研究加强土地管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总理办公会上,特别指示国家土地管理局领导,要抓紧制定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有效制止土地闲置和耕地荒芜现象。之后,姜春云副总理在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今年下半年对辖区内的各类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重点检查和纠正违法批地、土地闲置和耕地撂荒问题。要求各地要抓一批大案要案,一查到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从上半年开展清理工作的情况看,有的地方与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了迅速、全面地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建设用地检查工作,切实抓出成效,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加强对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土地管理部门要把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的检查作为今年下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贯彻国家土地管理局31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的措施,并主动向省市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真抓实查。

二、要扎扎实实地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31号文件要求,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清理检查工作的地方,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落实。正在进行的地方,要按照姜春云副总理的指示和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尚未开展起来的地方,要抓紧部署,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

三、要突出抓好闲置、撂荒耕地的清理和复耕工作。目前,夏收夏种已经过去,各地务必抓住秋种季节,把查荒灭荒作为清理检查工作的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来抓。对占而不用和撂荒的耕地,一定要不误农时,限期复耕。要把复耕责任和任务逐块落实到单位和人头。

四、强化土地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严重违法案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批地、占地行为。对查出的违法批地、违法占地尤其是乱批乱占耕地问题,无论涉及哪个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依法做出处理。对违法批地、乱占滥用造成大量土地闲置、耕地撂荒,情节严重且纠正不力的,要从快、从严处罚。各地要突出查处严重的违法土地案件,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同时,要结合贯彻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切实解决下放土地审批权和越权批地问题。

为全面掌握各地清理检查工作的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国家土地管理局决定组织若干个检查组,自8月下旬开始分赴各地进行检查,检查面不小于全国三分之一的省份。同时,请新闻单位配合检查进行跟踪报道。在此之前,各省(区、市)要完成自检、自查,认真搞好自纠。并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向国家土地管理局报告。

特此通知。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七日

第三篇:[2012]04号关于办理《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意见》的申请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文件

中宁宁宝红发[2012]04号

关于办理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申请

中宁县国土资源管理局:

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是本公司与澳门德祥洋行共同合资新建的集生猪屠和肉联加工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的肉制品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占地180亩,计划用两年半时间,总投资9670万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投资6000万元,建设重点是:日屠宰1000头出口生猪及全套生产线,力争2013年5月试车投产;二期建设投资3670万元,建设重点为:肉食熟制品和生猪屠宰副产品及火腿肠加工生产线,计划于2014年5月建成投产。

项目建设主要依托当地年饲养生猪35万头的养殖规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产生巨大社会效益的丰厚的经济回报。项目建设既填补了宁夏无出口生猪屠宰加工和出口肉类产品的空白,也为中宁乃至宁夏养猪业的发展增加了后劲,对推动和加快我县生猪产业化发展,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促进农村、农民增收都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同时对生猪养殖、屠宰及污水排放都能够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达标排放,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的环境效益。项目建成后,一年内便可达产达效,实现年屠宰、加工优质商品猪35万头,实现年新增产值3亿元,新增5000万元。同时,项目建设将延长当地生物环保生猪养殖的产业链条,产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并为社会增加就业岗位270个,带动农民增加养殖收入7亿元。企业也将如虎添翼,创造出更加辉煌的未来。

目前,该项目已被县政府正式规划在中宁县新水农产品加工园区西区,经发改委批准备案,环评报告已批复下达,并报请中宁县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入园建设,现申请贵局办理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以帮助企业尽快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生猪屠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申请中宁县宁宝红枸杞制品有限公司2012年7月9日

第四篇: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推荐)闽国土资综„2010‟156号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

为推动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和城镇化进程,省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指导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农村土地整治

增减挂钩

指导意见

通知抄送。本厅领导,有关处(室),存档。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2010年7月23日印发关于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操作办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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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限要求。各地要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安排,抓紧推进清理检查各项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公示应于本意见下发后20天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应在2011年8月底前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

(三)工作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发〔2010〕4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要从实际出发组织指导市、县做好清理检查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整改自纠,对整改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地清理检查工作进行联合抽查,凡发现有意瞒报、虚报等行为的,认定为自查清理工作不合格,要公开通报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