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压缩费用开支,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二条认真执行公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
1、公出人员必须持经局长审批的《出差审批单》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出差回来后必须在三日内办理结帐手续。
2、前期借款未清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第二次借款。
3、差旅费必须经财务人员、主管局长审核和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4、除特殊情况外,省内公出应乘坐火车。
5、住宿费用应控制在200元/天以内。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1、路桥费用由综合科按派车记录核定车辆的路桥费,经主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签批。
2、油料供应实行财务人员跟班加油制度;分局车辆按年初确定的经费指标执行。
3、车辆维修须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报综合科长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维修。财务人员凭《车辆维修审批单》结算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均为从网络采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使用,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QQ:1789260586 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