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切实保护耕地,我县从2008年开始在全县深入开展了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在2008年底被省国土资源厅表彰为全省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先进县。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苏国土资发[2008]64号文件的精神,县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创建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的重大意义

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是加快依法治县进程、建设法制政府的迫切需要。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依法治县目标的实现。2008年年底以来,党和国家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切实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特别是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显得尤为紧迫,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任务尤为繁重。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尤其重要,它不仅是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保护国土资源,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有力保障,同时也能进一步规范土地执法行为。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政策为依据,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坚持城乡土地、地政统一管理,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并重,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并举,全面强化国土资源执法工作,提高国土资源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土地法制环境。

任务目标:

(一)全县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国土资源执法工作,自觉遵守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支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二)县、镇、村三级联动,健全国土资源执法信息网络

(三)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普及教育面力争达到95%以上

(四)政府依法管地、批地、带头依法用地,做到“五个必须”和“四个百分之百”,即征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报批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征用土地的补偿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一次性补偿到位率达到百分之百;除国家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供地外,其他所有建设用地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经过招标、拍卖、挂牌必须达到100%;两公告一登记、接受群众监督率达到百分之百

(五)年度土地违法案件发现率、报告率、制止率、查处率、结案率必须达到100%,土地信访案件自查办结率达到100%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五)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土地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健全土地监察网络,加强对已经建成的镇、村、组三级监察网络的考核管理,落实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立体防控体系。

四、切实加强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国土、计划、城建、监察、公安、司法、农业、水利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经常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落实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抓出成效。县国土资源局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责做好与创建活动有关的各项业务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全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今年再次荣获省“土地执法模范县”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