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规划方案

(一)总目标

在区委、区府领导下,围绕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团结全区广大妇女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一法两规”的实施,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妇女实现从生存权向发展权的飞跃,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使闵行妇女发展的各项指标有较大提高,达到上海市先进水平。

(二)到2015年规划思路

根据闵行城乡结合型的经济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为闵行的社会经济发展多作贡献。同时全面改善妇女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发挥妇女在决策和管理等方面的潜能,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实现妇女的全面进步,使闵行妇女总体发展水平接近上海市先进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经济参与

主要目标:

1、消除就业歧视和转变择业观。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不低于社会就业人口的45%,促使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

2、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层次。逐步提高女性在新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及在各个领域中的管理人员的比例。

3、调整知识结构,提高竞争力。新增女性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22%。

措施:

1、促进妇女就业工作列入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区政府净增的就业岗位中确保女性有合适的比例

2、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和法规,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3、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供宽松政策,积极扶持女性自主创业、促使鼓励企事业单位、成人教育机构向妇女进行职业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区女子教育培训中心和各分中心功能,提高妇女的市场竞争能力

4、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需要,多方位地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

5、筹措资金,为困难妇女、创业带头人等提供学习机会,积极扶持女性的自主创业

(二)政治参与

主要目标

1、拓宽参政范围。做到区、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一名女干部,60%以上的区级委、办、局部门的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全区女干部比例不低于40%,人大、政协中的女代表、女委员比例在“九五”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2、提高参政层次。处级党政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不少于30%,尤其要注重培养能够胜任正职的女干部,处级党政正职后备人选中40岁以下和35岁以下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3、提高参政水平。女人大代表议案,女政协委员提案的数量与质量逐年提高。

措施:

1、将性别意识纳入政治议程,提高决策层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为妇女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对女性领导人才、管理人才的多层次的培养,加强轮岗和培训,培养复合型中高层女干部

3、发挥妇女组织培养女干部的基地作用,充分发挥其宣传和推荐女性人才的职责

4、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提高女性参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比例

(三)人口素质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女性在中共党员和各民主党派中的比例稳中有升。各类先进模范中的女性比例逐年增加,妇女整体素质逐年提高。

2、提高妇女文化和技能素质。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提高女性科学文化素养。

3、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6岁。

措施:

1、加强对女性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妇女积极投入社会事务活动,并发挥妇女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文明城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2、继续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把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决策主流,依法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为女性能平等而充分地享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3、在广大女知识分子中,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专业人才

4、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关注妇女健康,加强妇女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妇幼卫生的投入,开展社区、家庭、学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妇女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促进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

5、加强对外来女性的思想文化、法律道德、计划生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外来女性的整体素质

6、在《闵行报》设立“巾帼之窗”,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女性优秀人才和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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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妇女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3、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镇、街道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递交实施规划的年度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行专题评审,提出本区妇女发展年度报告,20*年进行中期评审,20*年进行终期评审

(三)本方案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