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土地储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土地储备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筹集更多的城市建设资金,及时快捷地保障全市的经济建设用地,经认真研究,特制定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市城区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征用、收购、储备、出让”运行机制,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土地资产,及时保障项目用地,以经营土地带动经营城市,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

土地征用收购储备工作应坚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等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土地储备的控制范围

随着郑州至*城市通道和曹门至阿深高速东出口道路的开工建设,西区杏花营组团的启动、汴西新区和东区边村组团的建设,市城区土地储备的主要控制范围为:全面控制老城区、汴西新区和东区边村组团两个区域内的商业、旅游、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部分控制上述两个区域内的新增工业用地和划拨用地。根据市财力状况和融资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征用集体土地和收购部分国有存量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方式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按划拨供地。

三、资金管理和运作

1.土地征用收购储备资金主要由市财政拨款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向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根据工作计划和任务,市财政预拨土地储备启动资金,土地储备资金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其他渠道融资。

2.市土地储备中心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计划,应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筹集,贷款由市财政担保,贷款利息由市财政负担并逐月按时拨付

3.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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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土地储备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和旧城改造项目的立项、核准、备案等手续;市建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办理征用收购储备土地的规划手续;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收购和供应工作;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集体土地征用时,群众的思想和社会稳定工作,协同做好旧城改造拆迁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拨付、监督和审核,并监管资金的运用;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筹措和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工作;市监察部门负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效绩落实情况的督促监察。

3.加强征用土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市政府优先安排实施成片储备土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确保储备土地的保值增值,以形成土地储备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

各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本方案,尽快成立领导机构,拿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土地储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