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把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探索经验。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稳定
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登记试点,严禁借机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
主要目标是在完善二轮土地延包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农民手中的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与实际承包土地之间的一致性、准确性,再通过测量仪器的定位测量,明确承包地块的空间位置和实际面积,并制作相邻关系平面图,标明空间位置坐标值。
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对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规范和完善,而不是重新调整原承包关系,更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对于《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书》的内容与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等实际情况都准确无误、手续完备、无任何遗留问题的,可直接进行登记。
(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根据试点村土地承包关系状况,完善登记工作,登记簿未建立健全的要建立健全,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未落实到户的要落实到户,承包地快空间位置不明确的要予以明确,遗留问题未解决的要妥善解决。
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对二轮延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的要及时变更;转包的不需要变更,转包手续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台账、合同、经营权证等不符的,要结合当地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等对台账、合同和证、簿等进行适当调整,实现“四统一”即:承包地面积座落与承包合同、经营证书、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统一;“五到户”即: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基本农田标注到户。
(三)尊重历史
对于当年为保证农户承包地块集中连片,将该集体经济组织全部耕地按照标准等级计量,等级高的土地以少顶多,等级低的土地以多顶少,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但要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取得承包户的认可。对于农民侵占蚕食用于耕种的林地,不能作为耕地进行登记,保证国土地类不改,林地权属不变。
(四)民主协商
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的每一个环节必须要实行民主协商,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
(五)依法规范
要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规定,参照《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试点范围
我县的试点村设在三道湖镇东沟村。
该村距离县城约6公里,共有农户158户,人口562人,人均收入2252.00元,属于中等村,共有土地2224.38亩,其中册内地1675.71亩,册外地548.67亩,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全部发放到户。
四、试点内容及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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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省发改委、省财证厅关于“不得批准设立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项目,不宜收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工本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所需工作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不得向农民收取。农户土地承包面积的核定、测绘等费用由县乡财政共同承担。
(四)开展业务培训。相关部门要抽调熟悉农村工作、了解农村政策的县、乡干部成立工作组和督导组到乡村社帮助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和业务素质,确保工作质量。
(五)加强检查指导。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做好情况调度,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