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目的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和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全面掌握我区依法管地、用地的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管地和单位、个人依法用地的观念,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区人民政府成立市区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区长及公、检、法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土地房产管理、监察、建设、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镇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区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区土地房产管理局,负责协调区专项行动的开展,督促检查指导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由区土地房产管理局局长禹秉臻兼任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贾广奇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实施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排查阶段(年8月初至8月底)
排查方法。采取自查和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查处工作。自行查处的基础上,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国土资源厅将进行检查验收。
排查范围。主要排查年以来的土地违法行为及年以前没有查处到位的土地违法行为。
排查内容(共七大类):
1、市场类。一是各类建材市场;二是各类汽车销售市场;三是各类农资市场;四是各类果品、蔬菜及水产市场;五是各类工业小商品市场;六是各类纺织品市场;七是各类家电市场。
2、企业类。一是各类工厂;二是各类公司;三是家具、饲料等各类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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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办要充分认清当前国家和我省在土地管理工作方面的严峻形势,各有关部门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理解我区当前集中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必胜的决心和信心,确保此次集中查处土地违法专项行动的顺利完成。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此次专项行动涉及我区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分工,要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和准确理解本通知精神,按时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