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土地清查方案
按要求如实填写各类登记报表,要按时完成工作。并按时上报政府,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摸清我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和闲置土地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7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具体要求,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导下。以严守耕地18亿亩红线为总体目标,去年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7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精神,摸清我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和闲置土地的情况,依法维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全面规范我区土地市场秩序,为全区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二、清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清查的范围。区行政区域内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闲置土地的情况。
(二)清查的内容:
1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清查内容
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住宅等三类乡(镇)村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本次主要清查超出三类用地范围外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1清查“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清查年7月1日至年1月31日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问题。年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基础上。
2清查非法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
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二是村集体、公司(个人)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小产权房)一是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
3清查农村住宅用地使用情况
一是清查农村村民卖宅基地、住宅情况;二是清查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情况;三是清查农村村民一户多宅的情况。
2闲置土地清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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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要充分认识这次清查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及闲置土地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抽调专业人员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这次清查要和年开展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结合起来。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置;凡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奖励的坚决移交监察部门进行处置,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在查处中遇到自身难以处置的违法案件,要及时向区政府进行演讲。
(三)要广泛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使乡(镇)村干部、农民和城镇居民、企业法人真正知晓并且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