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土地税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房地产市场秩序,强化依法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决定开展一次市本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金、税费专项审计,现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审计目标
房地产土地出让金、税费是市本级财税收入新的增长点和潜力所在,能否实现有效征管,将直接影响到今年财税任务的完成及财税工作质量。通过专项审计,进一步揭露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应收尽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期监督机制,规范各项税费缴交程序。
二、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审计范围
市本级2011年以来,通过国有土地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开发或未开发实施的房地产项目;2011年以前取得土地,2011年后开工建设或连续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牵涉的问题,可延伸到以前年度。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1、是否按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约定缴纳出让金和有关规费。
2、是否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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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审计人员要严格遵守《审计守则》,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清正廉洁。
(二)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园林局、房管局等主管部门要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审计。
(三)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审计内容主动申报,对在审计期间主动申报缴交的处理从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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