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主题活动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整合司法行政优势资源,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做到“服务重大项目到一线、化解矛盾纠纷到一线、创新社会管理到一线、服务保障民生到一线、优化法治环境到一线、整合力量资源到一线”。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服务重大项目到一线
围绕“五大战役”、等重大工程,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等各个环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围绕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力开展法律顾问、公证服务等业务,为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扩大规模提供法律服务。开展“百所百企”结对服务、举办法律服务推介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活动,不断丰富法律服务与企业对接的形式与途径,助推企业增强发展优势,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建立法律服务和矛盾调处对接机制,指导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群访、群诉等敏感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接案审查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把律师接案关,促进重大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置。
(二)化解矛盾纠纷到一线
1、围绕“五大战役”、等重大工程,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等各个环节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帐,确保对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调处及时。
2、深入开展乡村创“四无”活动。努力实现我市乡村无民转刑、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上访,调解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在创建基础上,推荐参评全省人民调解先进县、人民调解先进乡和人民调解先进村。
3、深入开展评选“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推选优秀人民调解能手,注意挖掘一批典型案例,推荐给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定期举办培训班,提升人民调解员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的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技能。根据《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力争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补贴,探索“以奖代补”、“以案定补”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案件进行适当补贴,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
4、大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争在所有行政部门建立行业性调委会,并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推进县级人民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发挥和强化县级人民调解中心社会舆情研判、稳定风险评估、排查调处重大纠纷等综合功能,使各县(市)区都有一个群众直接表达诉求、直接交流对话、直接调处纠纷的大调解工作平台。
(三)创新社会管理到一线
1、积极创新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随着社区矫正的深入推进,要进一步强化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责任意识和执法意识,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大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力争上半年全部完成社区矫正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工作,按照15:1的比例配备专职社会工作者,积极发展协管员和志愿者队伍,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争取更高的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水平。全面启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市局、县(市)区局、司法所三级联网联动平台和定位终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技含量。
2、积极创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快推广使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大服刑在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机制。依托我市“中途之家”,为“三无”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过渡性安置救助,各县(市)区局也要逐步实施入矫初始阶段集中教育制度。努力出台强制教育制度,对有明显违法犯罪倾向和拒不遵守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实施强制教育。启动心理矫正试点工作,在长乐市试点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工作,实现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的教育效果。积极构建监所与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代表、基层帮教组织之间对接机制,落实必接必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建设,力争全市50%以上乡镇建立安置就业基地。
3、积极创新律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30号和委办〔〕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管理“两结合”管理体制,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日常管理律师工作职能。坚定不移地实施品牌战略,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强强联合和专业化建设,鼓励律师事务所根据自身专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着力打造规模化、专业化、素质高、信誉好,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开辟多种培养渠道,支持、鼓励律师参与专业培训、涉外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高精尖法律服务专门人才。鼓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指导律师到信访部门参与接访,为政府提供妥善处置的法律意见和工作方案,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引导其依法律程序表达诉求,促成事件依法有序解决。
4、积极创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和改制工作。不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继续调整公证机构设置,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公证行业特点和我市实际情况的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改善公证员的收入状况,调动公证员工作积极性。要立足及早谋划,用好用足新增编制,市公证处分两批进行招考,壮大公证员队伍。认真落实公证监管责任,加强我市公证协会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着力健全公证行业的监督处罚、质量控制、执业保障、业绩考核、信用评价等管理机制,并将办证质量与公证员的考核、工资、职称等挂钩,进一步提升公证规范化管理水平。
5、积极创新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加快设立市司法鉴定协会,以“建章立制、规范提高”为重点,建立健全以质量控制和工作流程管理为重点的司法鉴定管理规章制度,使鉴定机构、鉴定人的执业活动从鉴定委托受理、鉴定实施到鉴定报告出具、档案管理等环节都有相应制度进行规范。严格执行有关司法鉴定管理法律法规,促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运作、司法鉴定人规范执业。要切实加强对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活动的执业监管,维护正常的司法鉴定市场秩序,保证司法鉴定的公正客观。鼓励引导鉴定机构参加国家试验室认证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认可。
(四)服务保障民生到一线
1、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围绕困难群众的法律需求,在扩大工作覆盖面的同时,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律援助工作的标准,按照“应援必援”的目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争创群众满意单位、争创群众满意岗位、争当优秀服务标兵等活动,及时创新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满意度。重点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认真办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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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是总结阶段。从2013年1月1日至31日。要认真组织自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先进典型,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巩固取得的成果。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不断增强服务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创新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优秀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强化指导、加强督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细化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组建专门的班子,强化业务指导,经常深入一线,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局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要将主题实践活动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之中,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各单位对主题实践活动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1月20日前报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