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改革交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建议》提出的“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全面总结“十五”时期财政工作与财政改革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财政发展中面临的问题,积极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服务。
一、“十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略)
二、“十一五”时期公共财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一五”时期尤为关键。财政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物质基础、政策手段和体制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战略目标,财政担负着重要历史使命。从经济发展全局和财政自身建设来看,当前和“十一五”时期的财政工作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从机遇看。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更加完善,政治、社会长期稳定,只要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就可为财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财政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为做好财政工作提供了政治保证。三是近年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了一系列财税改革,财政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财政收入大幅增加,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特别是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调控能力比以前大为增强,为“十一五”时期的公共财政建设和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近年来财政干部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为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队伍保证。
从挑战看。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改革攻坚和自主创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等各方面,对财政工作提出了不少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二是世界经济发展还有不少不确定性、不稳定因素,国民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这对财政工作的发展提出了更大的挑战。三是社会各方面的风险有向财政集聚的趋势,财政风险特别是隐性财政风险越来越大。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奋力开拓,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取得财政工作新成绩。根据“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多种财税政策工具为手段,充分调动各级财政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主动地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三、“十一五”时期推进财税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建议》不仅对财政支持落实“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对财政税收体制自身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方向。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照《建议》的要求,积极推进财税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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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是完善相关办法,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加强土地管理,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要按照《建议》提出的“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要研究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政策。在保持现行国有土地出让金一次性收取方式不变的基础上,按照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规定不得作为政府当期收入安排使用,避免“寅吃卯粮”。同时,研究调整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分配政策;研究允许农民将承包集体土地作价入股参与土地开发,保障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权益。根据土地增值收益状况,适当提高支付被征地农民的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在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以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补偿标准、收益分配等,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合理有序;各级地方财政部门要研究探索在国库中设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账”,专门核算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支情况。
八是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各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公共财政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性特征,不仅要求财政支出安排要以人为本,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而且还要大力支持其他经济社会事业的改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此,要按照《建议》提出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要在支持经济发展、做大财政收入“蛋糕”的基础上,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有保有压,有促有控。一方面,要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一般性开支,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另一方面,要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财政保障力度,向农村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特别是积极支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投资、金融、国有企业等其他方面的体制改革创新,积极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蓝图已经绘就。各级财政部门要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