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徽投王村砂石加工点、县自来水公司备用水源站房、*县陆壹零矿业有限公司、清凉峰自然保护区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等部门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汇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近年来,全县上下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管理职责,基本摸清了自然资源资产家底,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扎实到位,资源要素基础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自然资源支持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加强

全县完成国土“三调”工作,全面查清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状况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完成了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实物量调查试点工作和全县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工作;建立基础地理数据库建设和更新机制,绘就全县自然资源数据“一张图”。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基本完成“双评价”、“双评估”、重大专题研究、城市体检工作。

我县率先实行三级林长制、河长制,层层包保的管理模式得到省里肯定和表扬。落实国有林场和林土地改制确权,持续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年度清理*万株,面积*万亩,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营林生产任务。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巡查,*年县域内未出现森林火情,野生动植物物种及数量日益繁多,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年,全县共完成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宗*万亩,成交价款*亿元;全年矿产产量达*万吨,实现年利润*万元,税收收入*万元;全县砂石销售量为*万吨,销售额达*亿元,上缴税费*万元;强化水资源税费征收管理,全县征收水资源费*万元;探索实现新安江流域水排污权首笔交易,为全省首例;签订首个以*元/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价格交易协议,成为安徽首笔通过林业交易所公开线上竞价交易的碳汇项目。初步实现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向资本转化,增加了财政收入,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

节约集约用地措施不断强化,土地使用效益得到提高。深入开展“五未”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全县处置“五未”低效用地*亩,盘活出让*宗*亩,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亩;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推广,完成人工造林面积*万亩,新封山育林*万亩,退化林修复*万亩,森林抚育*万亩。

(四)国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恢复持续发力

开展砂石综合整治,关停全县*家非法砂石加工点,整治成效显著,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县砂石经营权收归国有,由徽投集团统一运作管理,砂石偷挖盗采现象大幅减少。全县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空气环境质量、水质达标率、湿地保护率、森林覆盖率等多项指标常年位于全国全省前列,新安江断面水质连续*年达到生态补偿考核要求。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个矿山修复治理项目。水资源保护利用走在全市前列,集中饮用水源备用点建设不断推进。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突出执法监察监管,严令禁止私挖盗采矿山砂石、偷猎私挖野生动植物、非法捕捞、违法取水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建设用地违法等,及时查处违法案件,推动问题整改。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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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千方百计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对建设用地的需求,继续开展“五未”土地处置,提高工业用地综合利用效率;全面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探索“标准地”出让制度。深化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实行新安江水资源使用与价值实现挂钩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机制。继续由徽投集团对全县砂石集中统一经营,支持陆壹零矿扩大开采利用范围。由县水利局牵头,县砂石办会徽投集团对全县各水系中砂石资源进行普查登记,编制河道疏浚及砂石利用规划。砂石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延长产业链,提高砂石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林业部门要调整和优化林种结构,推进林相改造,大力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业,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实现林业资源的价值转化,积极探索建立林业资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要“硬起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保等执法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加大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执法力度。要建立县政府牵头的自然资源违法协调处置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依法打击违反城乡建设规划要求的乱占耕地、私采矿石资源等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对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处罚力度;水利部门要加大对私挖乱采砂石资源的打击力度;县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全覆盖制度,结合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及利用等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及司法机关要做好对破坏自然资源资产案件的审查、审判工作,确保有限的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及时向人大报送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所需的国有资产基本数据信息,自觉接受县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