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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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鲜明地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

自1999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截止2009年底,我国1.67亿老年人中,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11.4%,他们之中多数人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我国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23万,共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9%,他们不同程度地需要提供护理照料服务。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我国65岁以上老年抚养比已达到11.6%,部分省区市达到17.97%,家庭负担、社会负担越来越沉重。由于我国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单位福利体制解体、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形势下发生的,并伴有家庭逐渐小型化带来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问题,社会养老服务压力不断加重。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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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道路。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辅助,公共福利设施养老手段为补充,社会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把老年人自身、家庭、社会和国家作用有机的组合起来,使之发挥出最佳效用。

再次,积极发展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而形成的产业,既包括生产性产业,也包括服务性产业,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发展老龄产业,一是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以满足老人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为目的;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按经济规律办事,三是要保证养老费用的合理使用,提高老年人的消费能力。

最后,加快完善老年法律法规体系。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经济问题,应是老龄工作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