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实施方案

汝法[2011]号签发人:潘瑞政

关于印发《汝州市人民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2011年11月10日,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为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汝州市人民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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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1日-11月18日)

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就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制定落实方案。

(2)集中办理阶段。(2011年11月19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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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宣传报道工作。要及时发现、总结活动中的好典型、好案例、好做法,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及时向媒体提供素材。每月必须向活动办报送一篇信息。

五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活动中弄虚作假、引擎瞒报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活动结束后要全面进行总结验收,对成绩突出、效果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