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目标任务通知
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县**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已经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有效落实各项财政支出政策,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经研究,决定在完成财政收入预算任务的基础上,对财税三局下达**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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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奖惩办法。设置单位基本奖、超收奖和领导奖。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完成目标任务数,政府分别给予单位基本奖135万元,如超收,按超收金额的20%给予单位超收奖励;如短收,按短收金额的20%扣除单位基本奖。县财政局按国、地税奖金总和的40%计奖。各单位按本局实得奖金额的20%,给予单位领导奖。
三、奖金审批程序和发放范围。**年度财政决算后,县财政局根据国库决算报表,按照本办法计算财税三局应得奖金额度,报县政府审批执行。奖励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全部用于县财税三局在职职工和相关部门领导奖励。
各单位务必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应收尽收,严禁发生收入流失和收“过头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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